14岁女孩商场被围殴,父亲悬赏万元寻找施暴者!对方母亲上演“大义灭亲”……

据潇湘晨报报道,近日,家住郑州的孙先生发现,自己14岁的女儿小柔身上突然出现大片伤痕:头发被拽掉了一部分,脸也肿了,眼睛和鼻子都有出血,耳朵还有淤青,似乎被人殴打了。但小柔却迟迟不肯吐露实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经过孙先生的多次开导追问,小柔这才讲述了事发经过:

两天前在商场门口,自己被几名同龄人拖拽到地下通道暴打了20多分钟,事后对方还威胁她不能报警,不能告诉父母。

小柔因为害怕被报复,在父亲孙先生问起时,才撒谎说自己不小心磕伤。后来,孙先生说会为她做主,小柔这才鼓起勇气承认被陌生人打了。他们为什么要对小柔施暴呢?

据孙先生所说,女儿小柔只认识其中一个人,而和其他人都不熟,只知道他们的名字,之前没有交往、更没有过节。小柔回忆事发时,打人者声称:

“就是看你不顺眼”、“就是来打你的”

眼看女儿无端被欺负,甚至为此不敢去上学,孙先生对此心疼又气愤,立刻选择报警讨回公道。但由于警察办案需要时间,孙先生十分焦急,于是发布视频曝光并悬赏1万元,寻找殴打女儿的几个人,希望她们能解释打人的原因,给女儿道歉,并接受应有的惩罚。

目前,案件已有新的进展:当地派出所民警告诉孙先生,施暴者均是15岁左右的未成年人,均辍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二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据此,派出所对3名施暴者做出了行政拘留13日的处罚,但由于均系未成年人,因此暂不执行拘留,由家长带回家约束管教。

而对于这样的处理结果,其中一名打人者的母亲李女士说,她的心里对孙先生和小柔深感愧疚,但对自己女儿作出这样的行为却并不感到震惊——

“小小年纪她已经学会喝酒抽烟,身上到处是文身,12岁便辍学了,此事发生前已离家出走一个多月,自己也很想管教,但是根本找不到她,反而是更希望警方能拘留她,哪怕把她送进少管所!”

事已至此,孙先生希望施暴者给孩子当面赔礼道歉,并赔偿女儿的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但由于协商未达成一致,至今也没有施暴者登门道歉。孙先生表示,接下来将考虑起诉三个(施暴者的)家长,给女儿一个交代。

女儿被打,任何一位家长都难以忍受,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也是整个社会不愿看到的。

孩子是每个家庭的希望,一举一动都牵动着家长的“敏感神经”。我们该如何避免类似悲剧,守护好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呢?

依法带娃

1、从小培养孩子的法律意识

教育自己的孩子不伤害他人,家长不仅要教育孩子学会自我保护,更要让孩子从小认识到,即使是未成年人也要为自己所做的事承担法律责任,学会尊重他人权利、不做侵害他人的事。比如本案中的几名施暴者,自己不仅将承担违法后果,家长也要连累受罚,可以说是悔之晚矣。

2、敢于向施暴者说“不”

本案中,孙先生的女儿因年纪尚小,被打后又受到言语威胁,不敢主动向身边人求助,没有意识到自己一味地委曲求全,不仅将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还会助长施暴者的嚣张气焰。而孙先生鼓励女儿揭露施暴者,并积极帮助女儿维权,必将在女儿心中种下法治的种子,使其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中,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学会合法维权

孙先生的悬赏行为引起了许多家长“共情”,表示如果自己的孩子遇到类似情况,会选择“以牙还牙”,让对方付出同等代价。这样的想法是为人父母者的本能反应,虽然能够痛快地发泄情绪,但“以暴制暴”并不可取,只有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维权,维权行为本身才能得到法律支持。

看了孙先生父女的遭遇,家长朋友们应该有所触动。正如本案中孙先生所说:“如果现在不发声,以后会有更多孩子被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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