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达科他州法律教授凯莫(Sean Kammer)通常在课堂上教授侵权行为、自然资源等主题,但下一学期,他和学生要将注意力转向流行音乐天后泰勒·斯威夫特(Taylor Swift),法律课堂的样貌也将因此改观。
凯莫希望他的法律用语课程利用音乐与艺术,帮助学生重新思考法律用语,创造有说服力的论点,他认为,关注文化偶像(cultural icon)也是一种与学生连结的方式,“学生的反应令人兴奋,如果我们能够在探索这些复杂的理论性问题或议题时享受乐趣,我相信学生会受到启发,更深入思考,想得更远。”。
乔治亚州立大学法学院(Georgia State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娱乐、运动、媒体法律项目主任莫瑞玛·艾佛瑞(Moraima “Mo” Ivory)希望她的学生亲眼看看他们喜欢的唱片、电视节目和电影中的内容,她每年挑选一位名人担任嘉宾到校演讲,将法律、辩论和戏剧带入生活。
这些年来以一线巨星为主题的相关课程吸引全国大学生与研究生,尤其是与分析种族、性别相关的课程。密西根州立大学(Michigan State University)英语教授基妮崔·布鲁克斯(Kinitra Brooks)指出,对女性艺术家、少数族裔艺术家的关注,是对于他们以及不同艺术表达形式的重视增加的迹象,
布鲁克斯教授与碧昂丝Lemonade专辑以及非裔女性主义有关的课程非常受欢迎,她甚至还出版了可供其他教授选作教科书的著作。
流行文化的教材提供“即时的相关性”,布鲁克斯认为这让学生更有可能参与课程,让他们的想法接受挑战,同时也愿意挑战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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