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勇敢者游戏”:假传圣旨这种掉脑袋的事怎么总有人做?

自从秦始皇发明了“皇帝”的尊称,“德兼三皇,功包五帝”的封建王朝最高统治者下达的各种命令(诏书、诰命、敕命等等),就统称为“圣旨”。因为圣旨代表了最高封建统治者的意志,当然绝不容许他人置喙。甚至如果臣下奉行皇帝的诏书时,在态度上不够恭谨,也能构成犯罪行为,如“大不敬”“奉诏不敬”等都是可以构成灭顶之灾的罪名。但反过来,也正是由于圣旨具有无上的权威性,吏民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和服从,要是有人冒充了皇帝名义而不被揭穿,接旨者也就不能不服从——譬如秦始皇尸骨未寒,胡亥、赵高、李斯就以秦始皇的名义迫令公子扶苏自杀。这场“沙丘之谋”大概就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假传圣旨”。

 

如果说,秦代作为封建大一统政权的草创时期,大约是因为制度粗疏才给人钻了空子,那继之而兴的西汉总归不至于随随便便被各色臣僚假传圣旨了吧?

答案偏偏是否定的。西汉一朝非但“假传圣旨”的频率一点不低,甚至于“假传圣旨”在西汉还有了一个专门的称呼:“矫制”。《汉书·冯奉世传》颜师古注曰:“汉家之法有矫制。”所谓“擅称君命曰矫”,“矫”指的就是假托君命行事。

纵观西汉一朝的“矫制”事件,各有各的原因。譬如汉初吕后死后,外戚集团与功臣集团矛盾激化,已是水火不容。太尉周勃“欲入北军,不得入” ,经过谋划,令掌管符节的襄平侯纪通“持节矫内太尉北军”,随即令典客刘揭游说吕禄交出兵权,首称:“帝使太尉守北军。”掌握兵权也成为功臣集团平定诸吕的关键。西汉的第一次“矫制”,实际上是一次宫廷政变,大约也是一个不能复制的“特例”。

 

值得一提的是,在西汉中后期,西域接连发生了三次“矫制”事件。张骞“凿空”(指张骞出使西域,开通了汉朝通往西域的南北道路)之后,中原王朝在西域的政治影响力大增。不过,塔里木盆地和吐鲁番盆地的西域绿洲小国仍然自主,外部则有匈奴及“乌孙、康居诸外国”的影响,局势并不平静。譬如龟兹(今库车)王在其贵人姑翼建议下,杀汉校尉将军赖丹。本始三年(前71),常惠出使乌孙。他是西汉中叶有影响的外交家之一,早年曾随苏武出使匈奴,被拘留十余年。汉宣帝以常惠为校尉,“持节护乌孙兵” ,因功封侯。“惠因奏请龟兹国尝杀校尉赖丹,未伏诛,请便道击之。宣帝不许。大将军(霍光)风惠以便宜从事”。在霍光的暗中支持下,常惠“便宜行事”(指可根据情况自行决策)发诸国兵攻龟兹,迫使龟兹王请罪,常惠斩姑翼而还。这件事的奥妙之处就在于“发诸国兵”。根据汉制,兵权归皇帝掌握,若无皇帝的发兵诏书和征兵信物虎符,连与皇帝同宗的内地诸侯王也不能调动军队。《汉书·吴王濞传》里,胶西王就遭到警告,“未有诏、虎符,擅发兵击义国……王其自图之”,最后被迫自杀。作为皇帝的使节,自然更无权擅自发兵。常惠能够顺利征集西域诸国之兵,必定是自称奉旨而行,自然是一种矫制行为了。

几年后,在莎车(今属喀什)又上演了类似的一幕。莎车王万年原本是西汉所立,但其弟呼屠徵杀万年和汉使奚充国,自立为王,还依附匈奴,并向西域诸国遣使共约叛汉。恰在此时,元康元年(前65),冯奉世(?—前39)持节护送大宛诸国使臣回国,到达伊循。冯奉世认为若不迅速平定莎车,后患无穷,“其势难制,必危西域” ,于是以出使之节为凭信,征发各国军队,攻破莎车,莎车王被迫自杀,冯奉世传其首诣长安,平定诸国,威震西域。冯奉世此行原本承担的是外交使命,自然不可能携带虎符。这次发兵,自然也是矫制无疑了。

冯奉世病故3年后, 西域又再次发生甘延寿、陈汤在出使西域之时矫诏发兵的事。不仅如此,这一次的用兵规模要比前两次还大得多。汉宣帝神爵二年(前60),汉廷任命郑吉为首位西域都护,将天山南部第一次置于中原王朝的统治之下。但匈奴仍然是一个严重的外部威胁。汉元帝初元四年(前45),北匈奴郅支单于杀汉使者谷吉,自知得罪了汉朝。他又听说南匈奴的呼韩邪单于在汉朝扶持下日益强盛,深恐腹背受敌,遂率部西迁至康居(在巴尔喀什湖与咸海之间,今哈萨克斯坦南部及锡尔河中下游)东侧,康居王将女儿嫁给郅支单于为妻,郅支单于也把女儿嫁给康居王。双方缔结同盟后,郅支单于进而侵凌乌孙、大宛,严重威胁西汉王朝在西域的统治。

 

建昭三年 (前36),汉元帝任命陈汤为西域副校尉,随同新任西域都护、骑都尉甘延寿一道赴任。这两人在西行途中,已经在讨论如何讨伐郅支单于。西域与中央道路遥远,交通不便,如果按照常规:由西域地方官向中央奏报、再发兵攻打郅支单于,就会坐失良机,战争的胜负将不可断言。于是陈汤提出了矫制发兵,但甘延寿不同意,仍然主张逐级上报。陈汤认为这样会耗费时间,加上朝廷部分公卿比较保守,担心坐失良机,所以坚决主张矫制发兵。他“独矫制发城郭诸国兵、车师戊己校尉屯田吏士”,令西域戊己校尉集合屯田官兵听候调遣,并要求西域15国各出军队,共集结四万大军。甘延寿当时患病,见已箭在弦上,只好默认现实,与陈汤共同行动。汉军分进合击,进抵都赖水(今哈萨克斯坦之塔拉斯河)上游,将郅支城围了个水泄不通。该城共有两重,内部是土城,土城外围是重木,而且筑有城楼。郅支单于披甲在城楼上督战,笼城固守。汉军施以火攻,焚毁木制外城,随后四面攻入土城。郅支单于及其妻妾、太子、名王等1500多人被杀,千余人投降。这支为害西域的北匈奴残余势力被彻底消灭。在取得西汉王朝经营西域以来最大的一次胜利后,甘延寿与陈汤向朝廷报捷,奏章中的“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从此成为千古名言。

从这些矫诏的事例看,西汉的官吏们对“假传圣旨”似乎并不存在太多的畏惧之心。这又是怎么回事呢?究其缘由,一方面就像布罗代尔在名作《菲利普二世时代的地中海和地中海世界》中所说的那样,“对于一个国家来说,与空间作斗争的确不是一劳永逸的,必须为此作出不懈的努力”。空间广大和交通落后造成的一个直接特征,使政令难以流畅。秦汉王朝虽然形成了以三公九卿为核心的中央官僚体系,但郡县尤其是郡守享有相当大的自主权。虽然中央朝廷任命了丞、尉掌理郡的行政、司法和军事事务,但郡守是一个郡最高的行政、军事和司法长官,其在郡内的权力几乎与皇帝无异,以致汉朝民间出现如此谚语:“州郡记,如霹雳,得诏书,但挂壁。”西域都护作为汉代西域最高军政长官,是二千石的高官,本就享有很大自主权。以此看来,距离长安十分遥远的西域多次发生矫制事件似乎也不是一个巧合。

另一方面,汉代毕竟是封建专制主义的形成初期,其君主集权程度远不如后世。譬如明清两代,君主集权达到顶峰,因此规定“官吏矫诏君命”不分情由一律问斩,而西汉的律令里有这样的条文,“律,矫诏大害,要(腰)斩”,另外近年出土的张家山汉简也有关于矫制的法律条文:“撟(矫)制,害者,弃市;不害,罚金四两”。以此看来,汉代矫制之罪分为三等:矫制大害——腰斩;矫制害——弃市;矫制不害——罚金四两。其中的前两条都是死罪,“矫制不害”(虽然有矫制行为但未造成危害)的“罚金四两”是个什么概念呢?在汉代法律文书里还可以看到,“怀子而敢与人争斗,人虽殴变之,罚为人变者金四两。”这就是说,孕妇挑起斗殴而导致自身流产同样要交四两罚金。反过来理解这个处罚尺度的话,“矫制不害”只许“罚金四两”自然是个极轻的处分,几乎等于不予追究责任。这也就无怪乎汉代官员们“有恃无恐”了。

当然,虽然“矫制不害”式的处分极轻,但也毕竟是一种过失,所以冯奉世平定莎车为汉王朝立下大功,结果依然不得封侯。这就是《汉书·冯奉世传》颜师古注所说的“汉家之法,擅矫诏命,虽有功劳,不加封赏也”。至于立下奇功的陈汤就更加倒霉了。日后的刘向称赞陈汤是“立千载之功,建万世之安”,但在当时,陈汤远赴绝域康居诛郅支,引来的却是朝廷诸臣的谴责,认为此举纯粹是“为国家生事于夷狄”,根本就是无功有过。朝臣对于二人功过之争持续数年,陈汤数遭贬抑,最终还被免为庶人,令人扼腕叹息。

不过,话又要说回来,“矫制大害”“矫制害”与“矫制不害”虽然处罚结果天壤之别,但对这三种情形的评价却并没有一个很明确的标准。另外,对矫制的处置,也决定于君主,具有很大的随意性。这就使得汉代官员的假传圣旨,终究还是成了一场前途难料的冒险。譬如,汉武帝时期,谒者汲黯奉命前往灾区了解灾情,汲黯见遭受水旱之灾的万余家百姓困苦不堪,甚至“父子相食”,于是在持节巡视的使命之外,“谨以便宜,持节发河内仓粟以赈贫民”。对于这次明明白白的“矫制”行为,汉武帝赞赏他勇于任事,因此释而不究。

同是武帝时期,博士徐偃奉命巡视各地风俗。他看到官营盐铁存在的一些积弊,为了不违农时“欲及春耕种赡民器” 而矫制,“使胶东、鲁国鼓铸盐铁”。但对这次“矫制”的行为,汉武帝的处理就不一样了。御史大夫张汤就以“矫制大害”之罪弹劾徐偃,“法至死”。张汤是当时天下闻名的酷吏,也是著名的“腹诽”(在肚腹之中“诽谤”皇帝)罪的发明人。此人亲自出马,徐偃无罪也变有罪,自然难逃一死。他只能引用《春秋公羊传》为自己辩护,“大夫出疆,有可以安社稷,存万民,专之可也”。张汤虽是法律专家,但对儒学只是个门外汉,“汤以致其法,不能诎其义”,无法驳倒徐偃的辩词。

 

问题在于,“官营盐铁”本就是武帝朝为缓解财政困难而发明的敛财之术,自然不允许被徐偃轻易破坏。于是汉武帝改派同样精通儒学的谒者给事中终军审案。终军驳斥徐偃的关键点,在于“出疆”二字。在他看来,“古者诸侯国异俗分,百里不通”,春秋时期是列国纷争,所以作为一个国家的诸侯,派他的大夫去国外办事,发现了有利于国家的事情是可以专断而行的。但如今是什么情况?“天下为一,万里同风”,汉家是天下一统,徐偃“巡封域之中,称以出疆何也”,既然谈不上“出疆”,自然也就没有专断的权力了。终军随后还狠狠补上一刀:是否允许两地鼓铸盐铁,无关政权安危,徐偃自称矫制的目的在于“安社稷,存万民”,也属毫无根据,危言耸听,根本就是“矫作威福,以从民望,干名采誉,此明圣所必加诛也”。对于这番说辞,徐偃辞穷理诎,结果以“矫制颛(专)行”之罪丢了性命。以此看来,即便是在西汉时期,“假传圣旨”终究也是一个“勇敢者的游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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