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莫”字从其傍晚、夜晚、晚、迟、将近等基本的实体意义(这些意义后世大多用“暮”来表示)中分化出来后,便虚化为否定性的无定代词(可理解为“没有谁”或者“没有什么”的意思)和一般性否定副词(可理解为“没”或者“不”的意思)两种基本语法功用。然而,由于这两种基本语法功用都含有否定意义,于是就造成了彼此界限不清的语言理解现状,以至于一些语言专家学者的看法也常有抵牾。诸如:
较为早期的小学家往往将“莫”一律视为禁止之辞,认为与“勿”相同,并不区分什么否定代词和否定副词这两种基本语法功用。清·谢鼎卿《虚字阐义》卷二和王鸣昌《辩字诀》均持此说,清·刘淇《助字辨略》的阐述更为详尽。
稍后的一些著名语言学者有认为“莫”为无指代词者,为“无人”“无地”“无物”之义。杨树达《积微居小学金石论丛·国文中之倒装宾语》中持此说,并在其《词诠》一书中解释得颇为详细,杨伯峻的《文言文法》亦同此说。他们认为,“莫”字在文言中是无指代词,表示“无人”“无地”“无物”之义。
稍后的另一些著名语言学者也有认为“莫”为否定性的无指代词者,王力《汉语史稿》中册认为:“莫”字在上古本来是否定性的无定代词,在意义上类似现代汉语“没有人”、“没有谁”、“谁也不”;又类似现代汉语的“没有什么”、“什么也不”。在其主编的《古代汉语》教材中,更直接了当说“莫”为否定性的无定代词。郭锡良等主编的《古代汉语》亦持这样的看法。
问题的关键在于,上述知名学者都各引了古籍文献中的例子以证己之说。以至于导致对于同一例句中的“莫”而各家看法不同。
例如,对于“代王曰:宗室将相王侯,以为莫如寡人,寡人不政辞。”(《史记·文帝纪》)一句中的“莫”,清·刘淇《助字辨略》认为此句中的“莫”为“无有”之辞,是否定词;而杨树达《词诠》则认为是“无人”之义,是无指代名词。
甚至于对于同一类句式中的“莫”字,各家解释亦各有不同。
例如,对用在叙述句中谓语前面的“莫”,看法便各自不一。诸如:
“群臣莫对。”(《战国策·楚策》)王力主编的《古代汉语》认为是否定性的无定代词为“没有谁”义。
“群巨莫敢谏王。”(《吕览·骄患》)清·阮元编《经籍篡诂》却释之为“无”,是单纯的否定词。
“诸将皆慴服,莫敢枝梧。”(《史记·项羽本纪》)杨树达《词诠》又释之为“无人”,是无指代词。
及至现当代语言学界,对于古汉语中“莫”字的语法功用,基本上已经达成共识,那就是可以分作两钟类型:
一是用作无定代词,表示没有什么人(事物,处所)的意思;
一是用作否定副词,当表示一般性否定时,是“不”的意思,当表示禁止性否定时,是“不要”的意思。
但是在实际运用中,由于不同人的个人理解,却往往对“莫”字的这两类语法功用划不清界限,常会出现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情况。例如以下两个例子:
1.吾楯之坚,物莫能陷也。(《韩非子·难一》)
2.至美素璞,物莫能饰也。(《盐铁论·殊路》)
“物莫能陷也”与“物莫能饰也”的结构完全相同,理应同样对待,然而,马汉麟《古汉语语法提要》(103页)将其中的“莫”认定为无定代词,而何乐士等编写的《古代汉语虚词通释》(376页)却解为否定副词,作“不”解。乂如:
3.缙绅、大夫、士萃于左丞相府,莫知计所出。(文天样《指南录后序》)
其中“莫知计所出”,一般人都解为无定代词,意谓没有谁知道会想出什么办法。而陝西师大編写的《常用文言虚词词典》《110页》却将“莫”解为否定副词,作”不”解。
如此分歧,在古文阅读与理解中比比皆是,不一而足。这说明,如果没有一个明确的区分标准,是很难达成理论与实践相一致的共识的。
对于“莫”字在古文中的两种基本语法功用,拙论主张以如下标准加以区分:
其一,当“莫”字用作无定代词的时候,它应该具备如下语法特征:
一是“莫”要具有否定性的指代功能(表示没有谁、没有什么),并且充当一个表述句子中的主谓短语的主语。例如:
①诸将皆慴服,莫敢枝梧。(《史汜•项羽本纪》)
②吾楯之坚,物莫能陷也。(《韩非子·难一》)
③晋国,天下莫强焉。(《孟子•梁惠王上》)
④东西南北,莫可奔走。(《盐铁论·非鞅》)
以上各例中,“莫敢枝梧”、“莫能陷也”、“莫强焉”、“莫可奔走”的“莫”分别表示没有谁、没有什么东西、没有哪个国家、没有哪个方向的否定性指代意义,这个画线部分是一个主谓短语,“莫”充当该主谓短语的小主语。而全句都有一个与“莫”呼应的大主语位于“莫”字之前,可以将那个大主语称之为先行词,这便决定了“莫”字用作无定代词之时的第二个语法特征。(详见下文)
二是“莫”的前面总是伴有或暗含着一个先行词。这个先行词一般是指群体性的人或事物的,“莫”的作用就是对表示群体先行词中的所有个体加以逐个否定,从而否定整个群体,表示整个辞体中没有哪一个(哪一件,哪一处)是如此的意思。例如:
①诸将皆慴服,莫敢枝梧。(《史汜•项羽本纪》)
②吾楯之坚,物莫能陷也。(《韩非子·难一》)
③晋国,天下莫强焉。(《孟子•梁惠王上》)
④东西南北,莫可奔走。(《盐铁论·非鞅》)
还是用以上四句为例,画线部分便是用作全句大主语的“先行词”,即:“诸将”、“物”、“天下”、“东西南北”。该先行词都是指群体性的人或事物的,“莫”的作用就是对表示群体先行词中的所有个体加以逐个否定,意谓:“诸将”中没有谁敢有抵触,“物”(各种东西)中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攻陷它,“天下”各国中没有哪个国家能比晋国强大,“东西南北”各个方向没有哪个方向可以奔跑逃走。但是,有时候“先行词”也可能隐而不现,这便决定了“莫”字用作无定代词之时的第三个语法特征。(详见下文)
三是“莫”前的先行词,有时出现在前文的某一成分中,有时也可能因泛指而不出现,但在理解句子时,可以补出来。例如:
①溥天之下,莫非王土。(《诗经·小雅·北山》)
②子曰:“莫我知也夫!”(《论语·宪问))
例①中的先行词应该是“溥天之下的土地”,意谓溥天之下的土地,没有哪一块不是君王的土地。例②中的先行词应该是“你们当中的所有人”,意谓你们当中的所有人,没有谁真正了解我呀。
其二,当“莫”字用作否定副词的时候,它可能具备如下语法特征:
一是“莫”用于祈使句,表示禁止性否定,属否定副词,而不是无定代词。这类句子语意较明显,不会与无定代词相混淆。例如:
①打起黄莺儿,莫教枝上啼。(金昌绪《春怨· 伊州歌》)
②请君莫奏前朝曲,听唱新翻杨柳枝。(刘禹锡《杨柳枝词》)
无庸赘言,像这类表述,“莫”字显然是用于祈使句的否定副词,而不是用于叙述的无定代词。
二是“莫”字前边也可以有个名词出现,这个名词也可以承上位而隐含期间,但这个名词,一般不表示群体事物,在多数情况下是由专有名词充当,表示的是単一的个体事物。也就是说,“莫”前的这个名词,不是先行词,而是“莫”后谓词所陈述的对象(小主语),因此这种情形的“莫”也便不再充当句子内部短语的小主语,而是以副词身份充当否定性状语。例如:
①三岁贯女,莫我肯劳。(《诗经·魏风·硕風》)
②杀臣,宋莫能守,乃可攻也。(《墨子·公輪》)
③今为君计,莫若遣腹心自结于东,以共济事业。(《资治通鉴♦赤壁之战》)
④成(人名)仓促莫知所救。(《聊斋志异·促织》
以上几例,“莫”字前边也可以有个名词出现,如例②的“宋”,例④的“成”;当然,这个名词也可以承上位省略,如例①隐含着“女”(硕鼠),例③隐含着“君”。但这个名词,不论是“宋”、“成”,还是“女”、“君”,一般都不表示群体事物,在多数情况下是由专有名词充当的,表示的是単一的个体事物。这样一来,“莫”字前边的“宋”、“成”、“女”、“君”等,也就不是先行词了,而是“莫”后谓词“守”、“救”、“劳”、“若”所陈述的对象(小主语)了。但是,不排除“莫”字前面的名词也有表群体的词的,这便决定了“莫”字用作否定副词之时的第三个语法特征。(详见下文)
三是“莫”字用为否定副词时,它前面的名词如果是表群体的词的话,那么一般要有其他语法手段加以制约,表明它不是先行词。例如:
①小子何莫学夫诗。(《论语•阳货》)——邢昺硫:“小子,门人也。莫,不也”
②诸将皆莫信。(《史记•淮阴侯列传》)
③其计秘,世莫得闻。(《史记•陈丞相世家》)
例①例②“莫”字前面的“小子”(一些门人)与“诸将”(各位将领)都是表示群体的意思,但由于“莫”字前嵌有疑问代词“何”与范围副词“皆”,来修饰后面的谓词性短语“莫学夫诗”与“莫信”,而且“皆”与“何”不能移至“莫”字之后,所以“莫”不是无定代词,而是否定副词。例③“莫”字前面的“世”(世人),也是表示群体的名词,但“莫得”是上古常见的整体作状语的固定结构,上古“得”经常和“不”、“焉”、“莫”等组成“不得”、“焉得”、“莫得”等固定结构。所以“世”也不是先行词,则“莫”也就不是无定代词了。
总而言之,“莫”字前面的名词(有时暗含而若隐若现),如果是表示群体事物的名词,一般来说“莫”为无定代诃;“莫”字前面的名词如果是表示个体事物的专冇名词,或虽是表群体的名词但受其他语法手段制约的,一般来说“莫”应该是否定副词。
(就此打住,容当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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