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与、及”是最常用的连词,但要把三者的用法区分清楚,有相当大的难度。笔者虽然从事新闻出版和语言文字工作多年,但一直没真正搞清楚“和、与、及”作连词时有什么区别,原因有两个:一是辞书和有关专著说得不清晰;二是出版物上的用法难以令人分清,似乎三个连词可以互相替代。本文梳理辞书标注和有关专著的解释,以探讨这三个连词在用法上有无区别。
请看辞书对三个连词的标注和专著的解释:
和
《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以下简称《现汉》)对“和”作连词时的注释为“表示并列关系;跟;与:工人~农民都是国家的主人”“表示选择关系,常用在‘无论、不论、不管’后:不论参加~不参加,都要好好儿考虑”。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第4版,以下简称《现规》)对“和”作连词时的注释为“连接类别或结构相似的词或短语。a)表示并列关系▷教师~同学都到齐了。b)表示选择关系,常用在‘无论’‘不论’‘不管’等后面,相当于‘或’▷无论去~不去,都由你自己决定”。
吕叔湘先生主编的《现代汉语八百词》(以下简称《八百词》)解释为“1.表示平等的联合关系。连接类别或结构相近的并列成分。工人~农民|老师~同学……”“表示选择,相当于‘或’。常用于‘无论、不论、不管’后。……去~不去,由你自己决定”。
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现代汉语虚词例释》(以下简称《例释》)解释为“用来连接词或词组,不能连接分句和句子。‘和’所连接的成分都是并列的,同时还必须是同类的。……连词‘和、与、及’连接的事物都是并列的、平等的。但它们之间有差别。1.‘和’用得很广泛,在口语和书面语里都很常见。‘与、及’多用于书面语。2.‘和’可以连接各类实词和词组。‘与、及’只能连接名词成分”。
与
《现汉》对“与”作连词时的注释为“和:工业~农业|批评~自我批评”。《现规》注释为“连接词性相同的词或结构相近的短语,表示并列或选择关系,相当于‘和’‘或’▷工人~农民|伟大~渺小|考虑行~不行”。
《八百词》解释为“和。用于书面。用于书名和标题中。父亲~母亲|人群是何等兴奋~激动|成~不成,在此一举|《教学~研究》|电流~磁场”。
《例释》解释为“连接并列的词或词组,不连接分句和句子(笔者注:对这一解释举了五个例句,本文略)。例①连接名词,例②连接形容词,例③连接动词,例④连接主谓结构,例⑤连接动宾结构”。
及
《现汉》对“及”作连词时的注释为“连接并列的名词性词语:图书、仪器、标本~其他。【注意】用‘及’连接的成分多在意义上有主次之分,主要的成分放在‘及’的前面”。
《现规》注释为“连接并列关系的词或短语等,相当于‘跟’‘和’▷工人、农民~士兵|教练~相关工作人员|教育教学~校园管理”“‘及’作连词时,一般用于书面语”“‘及’所连接的成分有的意义有主次之分,主要成分要放在‘及’的前面”。
《八百词》解释为“表示联合。连接并列的名词性成分。用于书面。a)连接的词语里,意思重点在‘及’前。b)连接的词语前后并重。工人、农民~士兵……”。
《例释》解释为“一般只连接名词和名词性词组,不能连接分句和句子。一、连接的两个部分可以是并列的,也可以有主要次要的分别。〔辨异〕一、及-与,‘与’不能和‘其’构成类似‘及其’那样的固定格式。二、及-和,‘及’用在书面语中,‘和’口语和书面语都用。‘及’一般只连接名词及名词性词组。‘和’不受这个限制。‘及’可以和‘其’构成‘及其’固定格式。‘和’则不能”。
从上面两部辞书的标注和两本专著的解释,我们可以作出如下理解:
第一,两部权威的常用工具书《现汉》《现规》对“和、与”两个连词既没有说明有用于口语、书面语的区别,也未说明它们连接的词性的区别,更未说明二者在用法上有什么不同。似乎“和、与”作连词时没有区别:“工人和农民”“工人与农民”“不论参加和不参加”“去与不去”,“和、与”在这里的用法一样。
第二,《八百词》《例释》两本专著都指明“与”用于书面语,《八百词》还说“与”用于书名和标题中。似乎“和、与”用法上的区别仅仅在于“和”口语、书面语都用,“与”只用于书面语。
第三,“及”作连词,《现汉》《八百词》《例释》都指出“连接并列的名词性词语”;《现规》《八百词》《例释》都说“及”用于书面语;两部辞书和两本专著还一致指出“及”连接的词语可以是并列的,也可以有主次之分,此时“及”前是主要的。
然而,对“和、与”用法上的口语、书面语之别,在现代汉语的实际运用中是很难分清的。比如,讲话的语言应是口语化的,否则影响表达,而我们经常在讲话中见到使用“与”的例子。请看:“只要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同各国人民一道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就一定能够迎来人类和平与发展的美好未来!”(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可见,在实际运用中,“与”不仅可用于书面语,也可用于口语;不仅可用于书名和标题中,也可用于文内。
《例释》第238页在“辨异”中说,“和”可以连接各类实词和词组,“与”只能连接名词成分,而该专著第515页至516页在对连词“与”用法的解释中举了五个例句,并对五个例句总结说“例①连接名词,例②连接形容词,例③连接动词,例④连接主谓结构,例⑤连接动宾结构”。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此外,两部辞书和两本专著都说“和、与、及”都可以连接并列关系的成分;“及”只连接名词性成分,还可以连接有主次之分的部分,这使“及”与“和、与”有所区别。但在连接名词性并列成分时,“和、与、及”似乎并无太大区别。
综上所述,对“和、与、及”,辞书的标注和相关专著的解释并不清晰。虽然相关专著说“和、与”有用于口语、书面语之别,但实际使用中二者没有区别,而在只连接名词性成分,且这些成分可以有主次之分方面,“及”与“和、与”有所不同。笔者的强烈愿望是,辞书的标注和相关专著对某些词语的用法及其与相关词语的区别应是十分清晰的、毫不含糊的,这才有利于规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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