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近名家|戴望舒:《雨巷》之外的“雨巷诗人”

戴望舒的诗,除了《雨巷》和《我用残损的手掌》,其余我并不熟悉。近来发现他还有几首诗写得更有趣,打破了“雨巷诗人”的枷锁,让我看到一个在为爱而哀愁之外的丰富有趣的灵魂。

比如《我的记忆》,你可以说它是关于记忆本身的,也可以说它是写爱情的,或者表现生活的,都未尝不可。诗人自己很看重这首诗,评论界也认为这是其诗歌理论由前期的探索转变为固定的自由体风格的定型之作。事实上,《雨巷》成名之时,诗人已经抛弃了那种注重形式和韵律的写法。名气与读者的追捧并没有跟上诗人探索追求的脚步,这也从另一方面说明戴望舒是一个决心“要做出合适自己的脚的”诗歌并为之付出毕生心血的诗人。

再比如《路上的小语》这首爱情诗,写的是青涩的少女之恋,既表现出少女的羞涩,又表达了“我”的真心。还有《烦忧》这首小诗,形式是一种奇特的回环,这种古老而又新奇的形式,展示了诗人语言构造的熟稔和情感表达的自然。还有《村姑》这首诗,也是写爱情的,但用一个个场景描绘出村姑的生活,只在最后才点出爱情的迷津,真可谓匠心独运。

 

戴望舒说他的诗是“由真实经过想象而出来的,不单是真实,亦不单是想象”。如果联系戴望舒苦追施蛰存的妹妹施绛年的爱情故事,恐怕他的爱情诗里真实的成分居多。但是任何作品都不是生活的单纯再现,一定有“艺术的真实”。写诗的人都知道,有时候,某种情绪不过是借某个意象来表达而已,这个意象不过是情感表达的触媒,因此诗歌里面一定有不少想象的成分。至于真实和想象比例多少,那就不是配方,无法量化了。

与戴望舒同时代的另一位诗人杜衡在《望舒草》序言中,提到他本人和戴望舒、施蛰存一起作诗的事情。那时候大家都有些遮遮掩掩、欲说还休,作品彼此交换着看,也是匆匆抢夺回去,仿佛害怕暴露彼此的真心似的;更不愿意别人大声朗读自己的作品,似在光天化日之下裸露身体,令人难堪。他们的诗歌理念是“诗是一种吞吞吐吐的东西,术语地来说,它的动机是在于表现自己与隐藏自己之间”。这话说得好。我不是诗人,但也偶尔尝试创作诗歌,确实是既想表达什么,又不敢直白地表达,既想读者读懂,又不想让人读懂。这种矛盾的心情被说出来了。

戴望舒认为诗歌要表达情绪,因而内容更重要,要避免造作,不去刻意追求韵律、形式。戴望舒要写的是自由诗而不是韵律诗,虽然他也写过韵律诗,比如广为人知的《雨巷》。可以这样说,戴望舒因其成名作《雨巷》而被称为“雨巷诗人”,但他实际上是走出《雨巷》的“雨巷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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