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诗妈妈看儿子比赛,被球击中头部,十年后终于获赔100万加元!

温哥华岛一位母亲在观看儿子的轮滑曲棍球比赛时被球击中头部,陪审团裁定她因收入损失获得80.4万加元赔偿,因痛苦和折磨获得17.5万加元赔偿。卑诗省上诉法院(B.C. Court of Appeal)维持了这项总计100万加元的陪审团裁决。

 

根据本周发布的判决理由,现年70岁的雪莉·马修斯(Sherry Matthews)十年前在温哥华岛Langford观看儿子的轮滑曲棍球比赛时,被一个从防护网孔中飞出的球击中了右眼上方。

该案件于2023年进行了为期10天的审判,陪审团裁定她因过去的收入损失获得80.4万加元赔偿,因痛苦和折磨获得17.5万加元赔偿。

判决书指出,受伤导致她出现严重的头痛、视力和呼吸问题、认知困难以及精力和动力低下。

医生作证称,她遭受了轻度创伤性脑损伤,导致持续性抑郁障碍、广泛性焦虑障碍和执行功能障碍。

 

Langford市、Performance Plus 曲棍球队、打球的格雷格·史密斯(Greg Smith)和Eagle Ridge 轮滑曲棍球队均承认负有责任,但表示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收入损失的赔偿。

他们认为痛苦和折磨的赔偿金额“与被告的情况和法官做出的相应裁决不成比例”。

根据判决书,上诉人寻求总计约20万加元的赔偿总额。

上诉人辩称,事故并未对马修斯造成重大身体或心理伤害,她有既往的抑郁、焦虑和头痛。而且他们认为她不是一个可信的证人,这削弱了她所传唤专家的可信度。

但由卡伦·霍斯曼法官(Justice Karen Horsman)撰写,苏珊·格里芬法官(Justice Susan Griffin)和克里斯托弗·格劳尔法官(Justice Christopher Grauer)同意的判决,并未发现收入损失的赔偿金额如上诉人所称“完全不成比例且极其不合理”。

上诉人要求将收入损失金额减少到10万加元,基于马修斯在销售工作中的过去收入。

但法官们认为这“完全忽略”了原告的理论,即如果没有发生事故,她本可以根据一份利润丰厚的合同赚取收入,但她因受伤而无法签订合同,而且她计划继续工作到 70 岁。

根据证据,上诉法院认为下级法院法官正确地指示了陪审团关于收入损失的问题。

上诉人关于痛苦和折磨赔偿不应超过10万加元的论点未被上诉法院接受,因为所引用的案件“不具有合理的可比性”。

法官们总结说:“陪审团裁定的17.5万加元的赔偿金……不能说完全不成比例或令人震惊的不合理。”

陪审团还裁定马修斯因未来收入损失获得1.1万加元,因未来护理损失获得6万加元。

她的律师基思·希尔(Keith Schille)在一封电子邮件中表示:“这一决定正当承认了陪审团的辛勤工作和仔细判断,以及马修斯女士在过去十年中面临的严重伤害和损失。”

她展现了韧性和力量,“(我们希望)这一赔偿能在她失去的一切中提供一些小小的安慰,”他说。

记者未能在截止日期前得到上诉人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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