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想不到!内地居民要接管香港遗产,有这么多细节要注意!

整体来说,申请办理遗产承办的主要要点包括:

 

1. 有没有遗嘱,
2. 谁做申请人,
3. 提出申请所需文件够不够,
4. 申请人是否香港身份(这也会影响分发遗产的成本)。

 

首先,当有资产在香港的人士不幸过世后,先要看过世的人有没有立遗嘱。

 

Step1:有无立遗嘱?

 

如果有立遗嘱,就可以看看这遗嘱里面有没有写清楚遗嘱执行人是谁。

 

(注:这遗嘱执行人就可以做遗产承办的申请人。)

不过,如果没有遗嘱的话,就要看谁可以做遗产管理人。

根据《无争议遗嘱认证规则》(香港法例第10A章)第21条,有权申请遗产管理书的人士之优先次序如下:

“1. 尚存的配偶,2. 死者的子女或于死者在生时已去世的任何该等子女的后裔, 3. 死者的父亲或母亲, 4. 死者的兄弟姊妹或于死者在生时已去世的任何死者的已故兄弟姊妹的后裔。”

值得注意的是,遗产管理人最多可有四个。

如有多人具备同等资格可申请遗产管理书,而他们就申请问题存在争拗,他们可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请,让法庭决定谁可被委任为遗产管理人。

Step2: 确定申请人

知道谁可以做申请人后,申请人就可以自行或者在香港聘事务律师去代行作出申请了,事实上由于申请遗产承办是可以很复杂的一个流程,所以找专业事务律师代行去做申请确是会更有效率。

资料提供:张业华律师,香港事务律师,现任何乐昌律师行合伙人,该律师行与泰和泰(香港)律师事务所联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仅供信息参考之用,不构成法律建议。每种情况的具体法律应用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在采取任何法律行动前,建议您咨询具有执业资格的律师以获取适当的法律指导。

下一步,就是要看申请的文件究竟齐不齐,这个问题非常重要,是可以影响整个申请时间的!

Step3: 文件是否齐全?

一般来说,香港律师会问客户拿一个亲属关系图,客户可以自行在白纸上面画清楚有死者作为整个图的核心,他的亲属有什么人,这样就可以让香港律师了解整个家庭的背景,以便在索取文件以及将来解答香港法院的问题时可以更加精准。

另外,如果死者是内地人士,就会有一系列的文件需要提供给香港律师,而这些文件都是需要在内地的公证处做公证并于外交部加签的。

所需文件一般包括:死亡证,关系证明 (例如:结婚证、户口簿),授权书,以及中国法律意见书,内容是关于根据中国法律,谁可提出申请,以及谁可继承可移动财产(金钱、股票)…

注:这个中国法律意见书是由中国律师以中文出具的,而申请人需要另外承担这个中国律师的费用。

“这部分的费用一般会是人民币数万元。”

另外,如果香港法院对于文件不够齐的情况,可能会有特殊处理。

例如,死者的父母的死亡证明,由于当时年代久远而无法提供,在这种情况下,香港法院会要求申请者提供例如死者的父母墓碑的相片。

申请人往往会问香港的律师:

申请遗产承办的时间和费用是多少?

其实,这和文件齐不齐关系很大!

时间方面,如果文件是齐的话,几个月的申请时间也是很正常的;但如果文件不齐,一直也解答不了法院一轮轮的问题的话,也有申请几年没有批下来的。

至于费用,可以合理想象得到,最低也会是需要港币几万元到十几万元了,甚至几十万元也是有可能的。

主要还是要看整个申请的复杂性,例如文件复不复杂,以及多少遗产等。

事实上,香港律师并不是说遗产越多就必然会收得更高的费用,而是客观来说,如果遗产是很大额度的话,整个申请的复杂程度以及香港律师所面对的责任也很可能会更高。

“另外,以上所说的费用,并不包括在中国内地将文件做公证的费用,以及聘内地律师写中国法律意见书的几万元费用。”

讲到费用,必须在此说清楚,以上所提及的费用,完全是关于做遗产承办的申请费用。

当法院批出遗产承办的文件后,即:法院批准让遗嘱执行人(有遗嘱的情况)或遗产管理人(无遗嘱的情况)去接管遗产后,还有另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

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是否有香港身份!

Step4: 申请人是否有香港身份?

如果该人士不是香港身份的话,法院就会要求该人士,将遗产的等值先存放在法院里!

这是为了避免这位境外人士在有权接管遗产后,不按遗嘱或无遗嘱的情况去分发遗产!

所以法院就会要求该名境外人士作出现金的担保去保障其他受益人。

不过,很多香港境外的人士一般都不会在香港存有等于遗产一样的现金,所以另一个方法,就是聘请并授权事务律师去接管相关遗产和负责去做分发,这样由香港事务律师的身份去做,法院就可以免掉相关的现金担保要求。

而当然,香港事务律师也会另外收费去做接管和分发遗产的。

一般来讲,这部分的费用最低也会是由港币数万元到十几万元甚至更高,视乎接管和分发的工作量。

到最后,客户一般也要留意:

“做分发的遗产,还可能会涉及另外的转让费用。”

比方说,分发一个香港的房产:由死者的名下,将房产权益转让去受益人的名下。

这个转让,就会像是一般的买卖房产一样,会有一个转让的交易费用。

最后,其实以上都只是一些非常表面的简介,事实上遗产承办的课题可以非常深入和复杂的!

例如,如果有人就遗嘱提出争议时如何解决,这些情况在香港并不少!

事实上,香港过去也有非常多很轰动的遗产诉讼案件,如果各位读者对这方面有兴趣,我们下回也可以继续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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