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学生被罚站后倒地去世,家长质疑任课老师“太冷漠”

3月12日,在河北邯郸,一名初三学生被罚站突然倒地后去世,引发关注。
3月17日,当事学生表哥表示,孩子16周岁,没有疾病,当时晕倒后科任老师不管不顾,等了很久才叫人。其表哥称,送医时孩子已经不行了……

监控显示,在班级后排罚站的一名男同学突然倒地,瞬间引起全班同学关注,有附近同学起身查看,科任老师过了一会儿前往查看后,与一名同学离开教室找班主任。
班主任随后赶来参与抢救,科任老师后来回到讲台,最后由几名男同学合力将学生抬出教室。
据报道,孩子父亲从学校监控看到,该生站立20多分钟后倒地,老师过来查看后未扶起学生,而是让同学去叫班主任。“学生都去扶了,他才慢悠悠走过去。随后又回去讲台继续讲课”。至于罚站原因,家属并不清楚,目前学校未给出明确解释。
孩子父亲质疑当堂老师抢救不及时,太冷漠。“孩子自己栽下,老师站在讲台上动也不动,就跟不认识似的。”
17日,邯郸市永年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回应,目前已经有工作人员在跟进,正在调查处理此事。

此事引发了网友们的激烈讨论,有些人在争论学生是否可以被罚站,有些人对于任课老师的做法相当不满——
1、学生可以被罚站吗?

可以。根据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惩戒规则》,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教师可以当场实施的教育惩戒行为:

由此可见,适当的站立属于法律允许的惩戒方式,但是不能超过一定限度,否则,就可能成为为法律所禁止的体罚。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教职工不得体罚未成年,或做出其他有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应尊重未成年人格尊严。除了罚站,殴打、下蹲、刮脸、超过身体极限的运动等都属于体罚。老师体罚学生,情节轻微的,学校一般会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则予以行政处分或解聘;若教育后仍不悔改,且构成犯罪的,将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生若在学校违纪,学校有权对其进行处分,按照情节轻重分别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可将学生开除学籍。

2、学生出事,老师、学校有责任吗?
这取决于老师是否尽到应尽的责任。
教师体罚学生,如果造成了学生的伤害事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倘若是在正常的教育活动中,伤害事故的发生是因为一些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的因素,学校在履行了自身职责、且行为并无不当的情况下,则无需担责。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没有超过限度实施教育惩戒,学生发生人身伤害事故,也应当立即救助。对于“初三学生被罚站倒地”一事,屏幕前的你有什么想说的吗?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下你的观点与看法吧!我们将与你一起关注事件进展。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机遇教育网 » 初三学生被罚站后倒地去世,家长质疑任课老师“太冷漠”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