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地铁事件女子同学称被其校园霸凌,在学校类似小霸王?

据一位网友在网上发文称:自己曾在上高中时,被张某某和她的几个小姐妹拖进了厕所的偏厅,而后公然辱骂和殴打,自己无奈求助学校和老师后,学校为了息事宁人,给了自己和张某某相同的警告处分,而且没有记入档案。

从该网友的爆料中可以看出,张某某在高中时期类似于学校小霸王的存在,身边围绕着许多人,由于网友不愿意围绕在其左右,就遭到了报复。

由于被张某某欺凌,该网友有了心理阴影,所以上大学时期特意学习了心理学,虽然现在病历等证据都在,但不想因此卷入是非,所以不接受媒体的采访。

目前,涉事学校已经介入调查此事,将会在调查清楚后对此事进行答复。

这可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如果网友爆料属实的话,张某某的行为可不仅仅是违背公德那么简单,而是涉嫌违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具体到本案中,张某某的这种校园欺凌行为,是典型的殴打打人,所以应当接受一定的治安处罚。

当然,由于本案时隔已久,很可能已经过了处罚的时效,加之张某某在高中时期属于未成人,所以纵使事实真的存在,也很难对其定罪处罚。

但值得一提的是,张某某在关键时刻曝光如此劣迹,川大将其开除学籍的可能性也更大。

老胡之前的观点并不支持开除学籍,认为应当给该女生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但现在又曝出这样的丑闻,不知道老胡是否还是之前的观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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