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孩麻辣烫店内嬉闹致烫伤,家长先放任不管、后索赔4百!谁之过?

近日,湖南长沙的李先生在麻辣烫店里用餐,端着刚出锅的麻辣烫准备回到自己的位置时,过道上一名5岁小女孩正和哥哥玩闹。突然,她猛地一转身,刚好迎面撞上了李先生的麻辣烫,麻辣烫的汤汁一下子溅到小女孩的脖颈处,致其烫伤。

女孩家长带孩子就医后,要求李先生负主要责任、赔付医药费400多元,而李先生称“我走得很慢,我一直在看着路端盘子,小女孩跟男孩在那里打闹,两个大人一直都是在聊天,没有看管小女孩,我自己也被烫了手”,他认为孩子打闹撞到自己意外烫伤,责任不在自己,不愿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分歧较大,于是来到派出所请求调解,派出所建议李先生承担30%责任,李先生表示不能接受。因协调无果,派出所告知双方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此事曝光后引发网友热议,大多数网友都认为女孩的监护人应承担主要责任甚至是全部责任,少部分网友认为店家、食客有一定的责任。

“火锅店里面小孩追逐打闹,大人不管的都见过。真的是心大,建议这种事情直接判监护人全责,不然就是鼓励放纵这种行为。”

“真把餐馆当自家客厅了,本来餐馆空间就小、人多容易出事,还不看好自己的孩子,还让孩子到处乱跑,出了事就不讲理,胡搅蛮缠。”

“怎么不把商家也赖上,明知道麻辣烫很烫,有安全隐患,居然还堂而皇之的开店卖!!有责任!”

“同情孩子,但不同情家长,家长、店家、顾客三方都有责任。”

那么,从法律角度分析,小女孩被烫伤的责任该如何划分呢?

第一,监护人责任

监护人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而现场监控显示,小女孩的家长坐在餐桌旁聊天,而小女孩在过道上玩闹,家长却未加以制止,没有尽到监护职责,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店家的责任

麻辣烫店家对就餐的客人应当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小女孩在过道玩闹之时,店家是否提醒了家长、并进行了及时、有效劝阻,店面内是否张贴有“照顾好自己的孩子”“注意安全、谨防烫伤”“禁止嬉戏打闹”等安全警示标语,以及盛麻辣烫的容器是否适当、过道宽度是否影响通行等等,如果店家没有切实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法典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食客的责任

李先生在这次事故中是否有责任及责任的大小,需要考量李先生是否有过错,比如他在端麻辣烫过程中是否提前观察到前方有小孩在打闹,是否提前预判安全路线及距离,小孩转身的行为是否能够预见、从而避免碰撞。如果李先生有过错,则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则无须承担责任。

生活中,小孩就餐被烫伤的事件屡见不鲜。

2022年7月,柯先生一家三口到家附近的饭店吃饭,7岁的女儿在店里玩,与一名手中端着滚烫面食的服务员发生碰撞,服务员手中的面食泼在了女孩儿身上,导致其颈部胸壁二度烧伤,在医院住院治疗多日。

2023年2月,雷先生和家人在一餐馆用餐时,5岁的女儿在过道与手端滚烫油锅的店员相撞,导致孩子二级烫伤。

伤在儿女身、痛在父母心,这样的意外是大家都不愿看到的。本案的发生再次提醒各位父母,带娃外出,一定要加强对小孩的监护,对小孩不适当的行为及时加以制止和引导。

商家也应当随时排查安全隐患,加大管理力度,制止危险行为,尤其是对带小孩的顾客,应多加留意,切实履行自身的安全保障义务。而作为食客,也应尽到合理注意义务,避免意外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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