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山西发生了一起未成年人之间的恶性欺凌事件,看得一众网友气愤不已……
6月17日,山西介休市张兰村某小区附近,三名未成年人合伙欺凌一名小男孩,并拍下视频取乐。视频中,男孩一脸无措、害怕地坐在地上,不停向欺凌者求饶,口中说着“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
可欺凌者根本没有丝毫的同理心,他们并没有放过男孩,而是上前踹了男孩几脚,并逼迫男孩吃下面前的粪便。看着男孩痛苦地吞咽、干呕,他们躲在镜头后面嘻嘻哈哈,不停说着“吞下去”、“咽了”等话。
视频只有短短一分钟,却让人们不忍看完。我们不懂屏幕后的孩子们是出于何种心态,这样去侮辱、欺凌一名同龄人,残忍地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的痛苦之上。好像男孩越痛楚,他们越激动、越变本加厉,将男孩折磨得更凶。
他们不光拍摄了视频,甚至无所畏惧地将视频上传网络,邀请大家跟他们一起“观赏”男孩的丑态,他们完全意识不到自己的行为是可耻的、是触犯法律的,反以为“光荣”,想让所有人都看到他们凌驾于他人之上的“强大”,殊不知人们看到的只有欺凌者的丑和恶。
该视频不出所料地在网上引发了极大关注,三名欺凌者遭到许多网民的抨击,官方也注意到此事并开始调查。就在大家以为总算能好好严惩一下这三名欺凌者,还被欺负男孩一个公道时,竟传来两家已经和解的消息,瞬间给了众人一个“晴天霹雳”。
7月1日,山西晋中介休市委网信办发布通报:
按照以往惯例,官方通报一出,紧随其后的便是事件的逐渐平息。然而这次却不同寻常,随着被欺凌男孩阿姨开始在社交平台发布案件相关情况,网友们对此事中双方家长在达成和解时是否基于平等、自愿的疑问也越来越多。
当然,我们应该尊重被害方选择通过和解了结事端的意愿。但还有几个值得深究的小细节:
首先,根据被欺凌男孩阿姨所说男孩父亲是农民、没有上过学,那么他在认知上是否与欺凌者的家属处在同样水平?
他在认知能力有限的条件下,在与对面三方家属的谈判、协商过程中是否得到过专业的法律援助?是否已经充分了解对方的欺凌行为在法律上如何定性、应承担怎样的责任?还有,男孩阿姨及父亲所说的“16号出事、17号报警、半个月事情发酵后的一天深夜又匆匆和解”是否属实?
其次,作为直接受害人的被欺凌男孩,在是否与对方和解的问题上,他的意愿有没有得到充分的尊重?《民法典》对于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也同样尊重和保障其“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男孩在遭遇非人霸凌后,接受道歉、选择和解甚至获得赔偿,是否可以看作是一种纯获利益的民事行为?如果答案是肯定的话,孩子真的愿意“和解”吗?
如果双方达成和解的全过程是自愿且平等的,被欺凌孩子的家属为何还要发布视频,屡屡讨要“说法”?
我们都知道,凡是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都应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做好对未成年人的隐私保护。但是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利,与实现个案办理过程的公开透明并不是矛盾的。
尤其此案的特殊之处在于,其社会影响极大,视频中被欺凌的男孩已经不仅仅代表他自己,更在视频被播放的那一刻化身成屏幕前无数父母的心肝宝贝。看到自己的孩子经受那样的侮辱和欺负,谁能不心碎?
可见,此事件中受伤害的不仅是那个可怜的男孩,还是所有身处于欺凌事件阴影下的学生,更是天下父母的心!因此不少人表示,对这样一起恶性案件,应尽可能详细地公开办案过程与案件情况,以案释法,才能更好地给所有针对未成年人的欺凌行为敲响警钟。
根据最新消息,被欺凌男孩父亲发声:4.5万元和解,孩子精神受刺激正在接受治疗。目前,我们尚不清楚事情的前因后果。但仅从网传视频来看,已经足够使人心痛万分。
到底是什么原因让3名未成年人
对一个男孩做出这么恶劣的行为?
此前是否曾有过欺凌行为?
为何学校、老师及家长都没能及时发现?
这些还有待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我们在为孩子祈祷早日恢复、健康如初的同时,也不免发问,4.5万元或许能让欺凌者与自己和解,但能够抚平受害者及家属心中的创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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