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纪委监委发布《关于对南宁市道路停车收费有关问题调查核实及处理情况的通报》。
通报称,2023年5月8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与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慧泊公司)签订《合作备忘录》一事,引发社会对南宁市道路停车收费有关问题的广泛关注。经批准,南宁市纪委监委对南宁市道路停车收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经调查,南宁市道路停车收费有关问题的发生,暴露出南宁市有的单位和领导干部漠视群众利益,导致群众诉求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有的法治意识不强,相关工作开展有违公平公正原则;有的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对有关问题失管失察;有的单位经营管理不善,甚至存在个别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问题。
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经研究决定,责成青秀区人民法院、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公交集团)等相关责任单位向南宁市委作出深刻检查并切实整改,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给予青秀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会党内警告处分,免去现职,进行组织调整;给予青秀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梁芳燕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免去现职,进行组织调整;给予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玄政务警告处分,免去现职,进行组织调整;给予慧泊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郭智华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免去现职,进行组织调整。
调查中还发现,南宁公交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赖洪,南宁公交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费剑川,慧泊公司副总经理陈庆楼等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均已被立案审查调查。在调查中,如发现其他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南宁市纪委监委将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理。
南宁市道路停车位机动车
停放服务收费区域类别划分说明
同日,南宁市审计局发布《南宁市道路停车泊位经营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公告显示,2022年7月,慧泊公司将南宁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经营权(一期)使用收入的评估值作质押,向相关银行贷款20亿元,作为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经营权(一期)的转让价款上缴市财政;南宁市财政局已将20亿元全部安排用于城市水域水质治理、污水及排水设施服务、垃圾处理及基础设施建设、市政绿化及养护、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等方面。
审计调查发现,慧泊公司在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方面存在决策不够科学合理、部分收费管理劳务服务采购未按规定公开招标等问题;内部管理方面存在制度执行不到位、租赁的办公场地长期闲置等问题;收支管理方面存在劳务费支出占比过高、非必要关联交易增加采购成本、多计业务成本、停车费欠费问题逐年加重等问题。
慧泊公司账面反映,2022年当年亏损1221.15万元。造成慧泊公司2022年账面亏损的原因:一是收入管理方面存在停车费欠费问题逐年加重、对经营范围内其他业务拓展不力、未从源头加强收费收入管理等问题;二是支出管理方面存在劳务费支出占比过高、多计业务成本、成本管控不严等问题;三是其他方面存在新增融资贷款利息等增支因素影响。
审计建议,道路停车收费事关城市治理和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主管部门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根据此次审计结果和城市发展需求,把社会效益放在优先地位,进一步完善道路停车收费体制机制,以科学化手段和精益化管理,更好服务城市治理和人民群众。
审计调查发现的其他问题,已提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核实处理;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依法依规移交市纪委监委查处。
南宁市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记者了解到,根据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7月14日发布的《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优化调整南宁市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南宁市目前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一类区域每日最高限价50元,二类区域每日最高限价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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