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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文身带来大麻烦
2021年开学季,15岁的女生小丽(化名)进入长沙某职业技术学校就读。然而开学几天后,小丽被学校发现手臂上有一处文身。校方随即通知小丽家长到校,要求家长将她领走,并做出了让小丽退学的决定。
小丽家长向学校表示,自己会尽快带着小丽去把身上的文身洗掉,并希望学校再给一次机会,让小丽能留在学校。
但是学校拒绝了家长的请求,并退还了学费。后来学生家长报了警,但是双方依然协商失败。于是家长只能将小丽送到另一所学费较高的私立学校入学。
在小丽被退学后,由于其承受了较大的心理压力,并且因为承担较高的学费,给家里带来了经济压力,于是家长将学校告上了法庭。
该案件引发了大量网友的讨论:
有认为文身无可厚非的
理由是文身属于个人权利的一部分,每个人都有文身的自由,就跟个人选择穿哪种衣服一样,不应该受到偏见和歧视。
有认为学校做法欠妥的
他们觉得,小丽的文身无伤大雅,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有些过了。而且小丽和家长也向学校承诺了自己会去洗掉文身,但是学校依然没有留情面,显得不太人道,还是应该再给学生一次机会改过自新。
双方各执一词引发热议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小丽家长认为,学校对小丽做出退学的决定,缺少法律依据,而且处理退学的程序也不符合法律规定。同时该退学决定给自身带来较大的经济压力和心理压力,故原告请求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共计15万元。
而校方认为,校方本质上是取消了小丽的入学资格。并且校方公开发布的报考须知和招生简章中,明确提到报考学生和报到新生不可以有文身,如有违反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因此学校的行为并没有违反规定。
话虽如此,可是学校就能够轻易地决定学生的“去留”问题吗?其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早有答案:请点击视频↓
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后,认为学校取消小丽的入学资格,除了学校制定的报考须知和招生简章外,缺少其他的法律依据。故法院最终判决如下:详见文末置顶留言↓
其实,关于未成年人的文身问题,《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早有规定,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首先,文身会对身体造成一定的伤害。文身是通过对皮肤数次针刺将色素颜料浸入皮肤真皮层,可能会对皮肤造成损伤、过敏和感染。以及如果文身店家的卫生不到位,可能会造成疾病传播。
其次,文身还可能导致职业发展受限。比如在征兵时,规定面部和颈部不能有文身,身着制服后,裸露部位不能有超过3厘米的文身,非裸露部位不能有超过10厘米的文身,否则体检不合格。
而在考公考编时,有文身可能会影响录用,且《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中也规定警察等特殊岗位,有文身者不予录用;而一些企业同样会拒绝录用有文身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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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文身应理性
其实在文身刚出现的时候,它是个性与神秘的象征。当时的人们文身,普遍是为了取悦自己和他人、保留美好的记忆、纪念有意义的事物、表达自己的信仰,以及追求美好的愿望和精神寄托。
而如今,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价值观和对彼此的评价变得多元化,使得有些人们能接受一部分在非敏感部位、面积不至于像大花臂那么大、图案和文字不低俗的文身;并认为文身是个人的权利和自由,是应该得到尊重和包容的,不应该把所有文身的人“一棍子打死”。
然而在现实中,持有传统观念的人依然较多,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因此在大多数人的认知里,会将文身和“非主流”甚至“不正经”联系在一起,从而对文身持反对态度,认为不应该跟有文身的人深交,以避免“近墨者黑”。
那么作为家长
如果孩子尚未成年,应当及时向孩子充分说明文身的不利影响,包括身体、社会和未来前途方面;并给孩子观看文身过程、洗文身过程的视频;同时,家长自己也尽量避免文身,给孩子树立好的榜样。
作为青少年
应当听从家长的教导,未成年时不要文身。等到成年、拥有独立思考的能力之后,如果还有文身的想法,就需要思考文身可能带来的不太好的社会评价、职业发展的限制、肉体的疼痛,以及洗文身的繁琐自己是否可以承受;权衡利弊后再去做决定,懂得为自己负责。
作为提供文身服务的商家和个人
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拒绝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且在显著位置将其标明。
希望所有的青少年们,能够以客观和谨慎的态度对待文身,无论未来会做出怎样的选择,都应当能够自己承担后果,不要做出让自己后悔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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