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护“家暴儿”,69岁老太竟持刀袭警,被枪击身亡!网上热评两极分化,争论不休

据平安万州警情通报,2023年9月10日凌晨1时许,重庆市万州区警方接到一个报警电话,报警人是陈女士,称她在家中被醉酒的前夫李先生殴打,并被追打至清堰坡附近。民警接警后迅速出警,赶到现场找到陈女士,并一路护送回家进行调解。

经过询问,民警得知陈女士与李先生于2019年离婚,但仍同居至今。在调解过程中,李先生情绪激动,还继续对陈女士进行打骂。民警随即对其进行阻止,而李先生又将矛头指向了民警,还对民警进行辱骂推打。民警遂对李先生实施约束控制,要将其带回派出所处置。

1

然而这场风波却未能平息,李先生69岁的母亲万某眼看儿子要被民警带走,立即上前阻止,并躺在地上撒泼打滚,闭上眼睛声称身体不适,民警当即通知了120前来处置。120急救医生到场后,万某却拒不配合检查,随后起身到厨房拿菜刀,挥舞袭击民警。民警对万某警告无效后,使用枪支将其击伤。万某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目前,检察机关已依法启动调查,工作组正在调查处理中。

事件发生后,立即引发社会的关注和热议。那么,法律上对民警使用枪支是如何规定的呢?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佩带使用枪支规范》的规定,人民警察使用枪支,应当以制止暴力犯罪行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原则,人民警察依法使用枪支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人民警察在执行任务时,遇有危及公共安全、本人或者其他公民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公共财产等暴力犯罪行为时,应当根据现场情况和危险程度,及时选择采取持枪戒备、出枪警示、鸣枪警告、开枪射击措施。

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经口头警告或者鸣枪警告无效的,可以开枪射击;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开枪射击。

2

显然,法律上对人民警察使用枪支行为有着严格的规定。在本案中,万某为了不让儿子被带走,先是阻挠执法,接着躺在地上撒泼打滚,谎称身体不适,120医务人员来了又拒不配合检查。面对民警的多次警告,仍然坚持挥舞菜刀、袭击民警。

随着冲突的升级,万某行为的危险性也在逐渐加大,尽管她是个69岁的老人,但其拿着菜刀挥舞袭击的行为,同样可能危及他人生命!

为保障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有效制止犯罪活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公共财产,人民警察依法使用枪支行为受法律保护,因合法使用枪支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不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到本案,当时现场情况具体是怎样的、危险到了何种程度,我们还需等待的调查。

3

《论语》上说“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即60岁可以听进不同意见,70岁可以随自己心意而不超越法度规矩。万某年近70岁,却在民警执法过程中,一味地蛮横无理、倚老卖老、制造事端,甚至发展到持刀暴力抗拒执法,注定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事发后,民警与急救人员已积极为万某提供救助,但其年龄与健康状况让她难以承受身心上的压力,最终导致了不幸的结局,令人叹息。

这起事件也再次提醒我们,家和万事兴。家庭中出现矛盾和纠纷是常见的,重要的是寻找合适的解决之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算是老人,也应当遵纪守法,不理智的行为,只会让事情向着更加恶化的方向发展。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机遇教育网 » 为护“家暴儿”,69岁老太竟持刀袭警,被枪击身亡!网上热评两极分化,争论不休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