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孩10趾碳化、内脏受损,竟是玩手机遭电击!销售方:只赔偿一个充电头?

近日,光明网报道了这样一则令人心痛的新闻:一位十多岁的女孩小杨,在家边玩手机时边充电,惨遭电击,身体多处器官功能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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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小杨的妈妈所说,事发当天,她下班回家后就闻到家里弥漫着一股糊味,而女儿一动不动躺在地上,怎么叫都叫不醒,10个脚指头都发黑了,她便惊慌失措地将女儿送进医院。

医生检查后发现,小杨疑似受到了电击,两只脚的十个脚趾都已碳化坏死,大概率需要截肢;而且因为遭受电击时间过长,她全身多处脏器也都受损严重,需要手术保命。

据悉,小杨当时玩的是在某小程序上买的一台苹果手机,当时她将脚搭在暖气片上边充电边玩手机,突然感觉全身动弹不得了,“整个身体像抽筋”,后来便失去了意识。

对此苹果手机官方客服称:安全团队调查后发现她使用的充电器并不是官方原装产品:“如果是第三方导致的问题,苹果不会对此类损坏提供硬件服务或是赔偿。”

而销售方表示:该苹果手机本身就没有原装充电器,发给小杨的充电器系包邮赠送,所以只能给消费者赔偿一个充电头,苹果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目前,小杨的治疗费用花销已达数十万,涉事公司均未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事件,网上众说纷纭:

有网友说:“肯定是销售平台的责任!发给人家的充电器漏电,当然得赔钱了!”

有网友不赞同:“这显然是充电器生产厂家的责任吧!造的产品不合格导致人家受伤,这个医药费他们得出!”

更有网友唏嘘不已:“都在这里‘踢皮球’,最可怜的还是躺在床上的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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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皮球”当然不能解决问题。就目前的案件事实来看,该事件属于产品侵权责任纠纷,需要第三方权威部门鉴定明确事故起因,以确定产品生产者、销售者的相应责任。而消费者遭到所购买的不合格产品侵权后,可以选择走法律途径寻求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若因手机受伤

若经过权威机构鉴定,充电器没有故障,小杨是因为苹果手机本身存在产品问题而受伤,那当然是追究苹果公司的产品侵权责任。

若因充电器受伤

若是充电器存在质量问题,且电击事件也与苹果产品无关,那不应当由手机公司来承担侵权责任,而是要确定充电器生产方、销售方的相应责任。

若使用者存在错误操作

或者若小杨在此事件中也存在一定过错,如自身使用方法错误导致事故的发生,则其自身也要承担一定责任。

近些年来,随着智能手机和网络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当上了“低头族”,其中就有很多人喜欢一边充电一边玩手机——随之而来的就是越来越多的此类行为导致的火灾、爆炸等事故,轻则财物损坏,重则机毁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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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产生的原因是多样的:充电器质量不好或与手机不适配、边充边用,导致手机被双重“加热”,充电处温度过高导致电池爆炸……哪怕事故发生率只有1%,带给当事人的伤痛也是100%。

所以,正确充电、正确用机就成了日常生活中的重中之重:使用手机原装电池和充电器、不要长时间充电和边充边用、不要将手机放置在高温下、不要随意改装手机……一件件生活小事,都是铸成安全高墙的砖砖瓦瓦。

安全隐患需避免,莫让手机变“手雷”!希望大家在享受手机等电子产品的便利的同时,也要记得遵循使用手册的说明,让手机致险事故发生的概率低一点、再低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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