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直播行业飞速发展的今天,不少人以收看直播、打赏主播为乐。有一对兄弟因为过度沉迷直播打赏,竟然花光了父亲的百万死亡赔偿金……
河南省驻马店市的黄女士最近因为家里两个侄子的事感到十分崩溃。她的亲弟弟2021年在工地上去世,不久后,弟媳也因癌症死亡,弟弟家就只剩下2个刚成年不久的侄子独自生活。大侄子患有精神疾病,小侄子没有正式工作,二人全靠父亲的死亡赔偿金生活。
今年2月,当她带大侄子去精神病院复查时,发现存放死亡赔偿金的银行账户里竟然仅剩4分钱——当年死亡赔偿金可是145万,而且卡里原本就还有些积蓄!通过查询支付记录,她发现2个侄子一年总计消费高达158万,而绝大部分用在平台充值打赏刷礼物上。
“就当榜一大哥什么的,刷礼物打PK。”被问到钱款的去向,小侄子这样说。而当被问起一百多万是如何这么快花完时,他则提到了患有精神疾病的哥哥:“他也玩,也要充值,不给他(钱)他打我。”
黄女士称,大侄子多年患精神疾病,有明确的鉴定报告;二侄子在父母双亡后情绪就开始不稳定,“我给弄的米,长了一堆虫还吃,感觉是精神也出了问题”,希望直播平台能退还部分打赏。
那么黄女士关于退钱的诉求合理吗?
事实上,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进行充值游戏、打赏主播等冲动消费行为而造成纠纷的情况并不少见。河南省某精神病医院医生介绍道:一些精神病人在发病时,常常在异常情绪影响下不计后果地做事。而为了减轻精神病人异常行为对其自身和家庭等的不良影响,我国法律做出了相关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21~23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先天性痴呆儿),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如结婚、买房子、立遗嘱;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需其监护人同意才有效,但纯获利的行为(如接受别人给的钱)和符合自身智力的行为(如去集市买一个馒头)除外。
在我国,精神病人在法律层面上被包括在以上两类人中——这就回答了上文的提问:如果黄女士是她两个侄子的监护人,兄弟俩又确实都患上了精神疾病,并于发病期间在直播平台进行了上百万元的充值打赏,那么黄女士关于退钱的诉求就是合理的。
看到这里,相信很多人都会跟直播平台负责人产生同样的疑问:黄女士说俩兄弟是精神病患者,他们就是了?怎么证明他们不是想以“患精神病”为借口逃避责任?我国法律界对精神病患者的判定当然不是只听一面之词!具体判断方法详见本文下方置顶留言↓
这件事情被曝光后,许多网友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这个家庭也太惨了,快把钱还给人家吧!”
“我看那个弟弟根本就没傻,还想着跟人主播见面嘞!”……
不管人们如何讨论,多个直播平台还是坚持,能否退钱取决于黄女士是否可以向他们提供有效鉴定证明或法律文书,这也是合情合理的要求。目前,双方还在协商中。
近几年,有越来越多“精神疾病患者消费,家人维权追回钱款”的纠纷案件被曝光。埋藏其下的,是以家庭关怀、平台监管为关键的监督机制的缺失——
如果精神病人的家属对其关注度再大一点、陪伴时间再多一点,很难不发现他们的异常行为;
如果直播平台的提示告知信息更充分一点、消费者准入门槛更高一点,心智不够健全的用户就没有那么多消费机会,也就不会产生那么多麻烦……
若能在这些问题上进行查漏补缺,相信我们的社会对精神疾病患者合法权益的保障会更上一个台阶,也会给更多的患者家庭减轻生活的负担。
当然,“患精神病”不可以、也不可能成为人们为自己不当行为开脱的万能借口,在专业鉴定机构的“照妖镜”下,一切谎言与掩饰都将无处遁形。我国法律既充满对弱势群体的温度,也能挥出打击不法分子的铁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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