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该男子名叫蒋某,曾在某网络交友平台结识了一名47岁的女主播,对她很是上心,嘘寒问暖、无微不至,一来二去两人便确定了恋爱关系。
蒋某以为自己可就此摆脱单身,步入一段美好的婚姻生活,可没想到主播却提出了分手。
为了挽留住自己的爱情,蒋某软硬兼施却始终不能改变对方分手的决心,气急败坏的他遂产生了报复的心理:杀害主播的女儿!
接着,蒋某乘坐高铁来到主播的城市,每天在其女儿校门口蹲点。案发当日下午,蒋某看到几名女高中生走过来,报复心切的他,误以为其中一名女孩就是网恋对象的女儿,遂即冲出实施了行凶行为。
事后,伤情鉴定显示,女孩颈部造成气管前壁破损,构成重伤二级;颈前创口长度超过5厘米、甲状腺裂伤,构成轻伤二级;左手肌腱损伤,构成轻微伤。另外,女孩手部有多个创口长度超过1.5厘米,身体其他部位也存在一定的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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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网友表示:“太让人心疼了!这是故意杀人,一定要严惩凶手!” - 还有网友提出问题:“蒋某是认错了加害对象,也就是说他不是故意想伤害女孩的,那么还能按照故意杀人罪定罪吗?”
网友的疑问不无道理,因为蒋某想要杀害的人是主播的女儿(我们称为“A”),但实际受伤的是另外一个人(我们称为“B”),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需要有杀人故意,蒋某却似乎没有杀害B的故意。然而犯罪分子想要杀人,也有受害者差点丢了命,如果只是因为他说认错人便能逃脱故意杀人的罪名,显然是不合理的。
蒋某将会得到怎样的处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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