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中学男教师四年非礼13男学生!“教室发生的事留在教室”

用课外活动教室充当私人办公室,男教师四年内在其间非礼13名男中学生,还指示学生不要告诉任何人,要把“教室发生的事留在教室”。一名学生将同学的遭遇告诉母亲,这才揭发男教师的罪行。

40岁的被告案发时是新加坡一所中学的教育协作人员(Allied Educator),除了教英文和文学外,还负责一项课外活动。

被告面对非礼、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和防止骚扰法令等29项控状,他11月20日承认其中六项控状,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为了保护受害人,法庭下令不得报道任何可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姓名。

2018年10月,一名男学生告诉母亲,亲眼目睹被告抚摸和亲吻他的同学,母亲随之报警。

调查显示,在2015年底至2018年,被告共非礼13名学生,罪行多数发生在课外活动教室内。

据学生了解,该教室主要开放给课外活动执委、值日生和参加比赛的学生使用,但其他学生也可使用。

由于教室设有冷气,一些学生会在里头做功课,被告也把该教室当作他的私人办公室。被告会将教室的窗帘拉上,并指示学生要把“教室发生的事留在教室”。

被告在教室内非礼学生,并意图将他的不当行为正常化,让学生认为教师只是在玩闹或是在表达兄弟之间的爱。

庭上揭露,除了在教室犯罪,被告也曾于2015年在一个课外过夜活动上,在度假屋对一名学生伸出狼爪。深夜时分,一名学生感觉有人摸他下体而惊醒,并发现非礼者紧贴他的身后。由于害怕,受害者不敢出声,而是继续装睡。对方非礼近15分钟才停手,受害者确定对方入睡后才敢转头,发现到非礼他的是被告。

控方指出,被告预谋干案,将罪行局限于教室内,并提醒学生不要把在教室发生的事说出去。被告滥用学生的信任,导致受害者至今仍身心受创,促请法官判被告坐牢44个月和打鞭八下。

考虑到被告的身份和给受害者留下长期的创伤等因素,法官最终判被告坐牢42个月、打鞭八下和罚款2500元。

教育部之前答复媒体询问时透露,被告自2018年11月起就没有在任何学校教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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