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是不是70年后房子就不是我的?

买房,现在还要考虑产权问题。小编家邻居叔叔这几天就唉声叹气,说会不会自己现在买的房子,到了70年之后,就不属于自己了?那么自己辛苦大半辈子到底是为了什么?众所周知,普通商品房的房屋产权一般都是70年,那么当房屋产权70年到期后,若想续约,还要交钱吗?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房屋产权的那些事儿。

一、首先,你要明白房屋产权70年是什么?

土地是归国家所有的,一般说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实际上,商品房的土地实际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

因为使用年限是从国家出让时开始计算,加上开发周期,最短也得1-2年,到你手里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如果开发商再囤积一段时间或者几经转手就更短了,况且住宅楼的设计使用年限是50年幅度,房屋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便不能再用了。

7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移作他用,但必须对你的房屋进行补偿。当然你也可以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继续享有土地使用权。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

根据这一条例,购房人取得的商品房使用权限必须也只能建立在70年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上。而房屋开发商从土地管理部门获得土地批租权后,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流通。

另外,这里还需要说明两个关于房屋产权70年的事儿:

1、产权时间是从开发商拿到地时算起,并不是你拿到不动产权证时的时间

举个例子来说明好了:从开发商拿地到开工建设,再到房屋建成业主入住,这之间的时间因情况而各有不同,但至少需要两三年时间。当然,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土地被开发商拍下之后,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开工,甚至被多次倒手,直到十几年过去之后才开始开发。

这也就是为什么购房者买到房子后,却发现产权会无辜缩水了许多的理由。

2、产权并不都是70年,即40年产权其实并不是违章建筑

根据法律规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也就是说,40年或50年产权的房子并不是小产权房也不是违章建筑,是可以正常购买的。

二、房屋产权70年到了之后,怎么办?

一般来说,在土地到期后通常会有3种情况:

1、产权还未到期就成了危房的

其实,这是最常见的情况,因为房屋还没有住够,也就是土地使用权还没到期,房子就成危房了,或者因为城市规划要拆迁。那么,你的房子就没有涉及到续费的问题,也只能根据国家法律进行拆迁流程及赔偿了。

2、产权到期但可以自动续期的

当土地使用权到期了,而政府也没有拆迁的打算,那么土地是自动续期的。这时你可跟着联名业主群体,根据地价补缴土地出让金,当然,这也是目前默认的方法。

3、产权到期但没有缴费的

当你的房屋产权到期了之后,对于土地的使用权国家当然是要收回的,这个时候你就需要缴费。若是你没有缴费,那么国家就有权收回土地的使用权,至于你的房屋,国家也是会按照当前的市场价来进行相应的赔偿。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当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国家根据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也就是说,当你的房屋产权满70年后,且是国家根据公共利益所需收回房屋的,那么,可得到相应的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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