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中,女子被亲爹打趴在地,身旁幼童凄惨大哭:妈妈,怎么办…

3月20日,湖南一名网友上传视频,并称视频中的男子为寻找离家妻子的下落,竟抡起椅子直接用力砸向自己的女儿。
视频中可以看到,女子趴倒在地无力反抗,尽力用胳膊和手护住头部,而男子不管不顾地继续抡起椅子,一边用力砸向女子一边口出脏话,仔细看甚至能看到木质的椅子被砸的散了架。与此同时,家中年幼的儿童大声哭喊着:“妈妈,妈妈,怎么办……”

经了解,事发地点在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被打女子今年36岁,是一家快递店经营者,而施暴男子是女子的亲生父亲,视频中被吓哭的小女孩儿正是男子的外孙女。所幸目前被打女子已被送医治疗,伤情稳定,施暴男子也因殴打他人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正在等待进一步办理。
该视频一经网络流传就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和讨论,除了对被害女子的同情和对施暴者的愤怒外,一旁哭闹的小女孩儿也成为了网友们关注的焦点。虽然这一起家庭暴力事件中的被害人不是未成年人,但每个人都知道家庭环境对未成年人成长的至关重要。
随着近年来网络的普及和发展,越来越多的家庭暴力事件被曝光,其中不乏被害者为未成年人的事件。

巧合的是,就在同一天(3月20日),山东招远市就有一起未成年人遭家长暴力打骂的视频被网络曝光。

网络视频中显示,家长将用扫把打、用力推搡孩子,孩子身上多处淤青,甚至舌头底部都存在伤痕。仅仅是网络上被曝光的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事件就已经如此之多、如此令人触目惊心,现实生活中尚未被曝光的事件更是多到难以想象。不禁有网友发问:“家长是可以这样打孩子的吗?”“警察也没办法,是无法可依吗?”……
事实并非如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因性别、身体状况、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家庭教育过程中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事实上,家长在管教孩子的过程中一时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意气用事、“用力过猛”等并非罕事,但部分家长认为孩子是自己的,不论自己怎样管教亦或是使用暴力手段都是家事,不会犯法,这是一个典型的法律认识误区。从家庭教育角度出发,怎样才是合理有度的管理方式呢?家庭教育应当如何来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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