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23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告

1.省级机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申论》不低于55分;

2.市(州)级机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0分,《申论》不低于45分;

3.县乡级机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5分,《申论》不低于35分(为体现对基层艰苦边远地区的倾斜,享受倾斜政策的地区职位行测在县乡级分数线基础上降低5分);

4.全省公安机关职位除满足上述《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最低合格分数线外,《公安专业科目》不低于40分。

 

附件:享受艰苦边远地区倾斜政策的地区名单

 

湖北省公务员局

2023年3月27日

享受艰苦边远地区倾斜政策的地区名单

(37个)

 

襄阳市(3个):保康县、南漳县、谷城县

十堰市(8个):茅箭区、张湾区、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郧阳区、房县、丹江口市

宜昌市(5个):长阳县、秭归县、五峰县、远安县、兴山县

黄冈市(6个):英山县、罗田县、麻城市、红安县、蕲春县、团风县

孝感市(2个):孝昌县、大悟县

黄石市(1个):阳新县

咸宁市(3个):通山县、通城县、崇阳县

恩施州(8个):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恩施市、宣恩县、来凤县、咸丰县、鹤峰县

神农架林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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