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港7年转永居的概率只有20%?一文解析如何提高转永居成功率!

最近,又有人盛传内地人拿香港身份最后转永居的概率只有20%!

这样的谣言每过一段时间就会出现一次,谣言被广泛传播可能也是还是有一部分朋友不知道香港转永居不只有一次机会,而且并不会因为第一次转永居失败而失去香港身份。

第一次转香港永居失败了怎么办?

如果不是因为在港有不良记录,仅仅是和香港关联度或逗留时间不够,都还可以续签临时身份证,等之后合适的时机,重新提交永居申请。

另外,永居申请并不是一到7年必须提交申请,7年只是最低年限。如果申请人想在之后提交转永居的申请都是可以的,只要一直保持续签就可以了。

不常住香港,满七年后能申请香港永居吗?

有很多朋友误认为「通常居于香港连续七年或以上」,就是要一直在香港居住七年才行。

香港特区入境处对于“通常居住”的解释为:

任何人如果是合法、自愿和以定居为目的而在香港居住(例如读书、工作或居留等),不论时间长短,他/她会被视为通常居住在香港。如果他/她只是暂时不在香港,仍会被视为是通常居住在香港。

而关于申请人是否满足通常居住在香港的要求,须视乎其个人情况及其不在香港的情况而定,包括:

● 不在香港的原因、期间及次数;

● 是否在香港有惯常住所;

● 是否受雇于以香港为基地的公司;及

● 其主要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所在地。

其实,只要申请人能证明自己以香港为生活或工作的中心,可以证明自己在香港是“香港永居”其实对留港时间长短没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制。

如何证明在港“通常居住”?

香港入境处在审批“通常居住”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申请人在香港是否有惯有住所,可留购房合同/租房合同,差饷单、水电燃气单据等作为证据

受养人(配偶和子女是否在香港居住和生活),可留受养人(非学生签)的雇佣合同、MPF,学生卡、学费单据、考试成绩表、等作为证据

申请人是否受雇于香港本地公司,可留雇佣合同、强积金(MPF)等作为证据

是否有合理的收入维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可留香港本地银行卡、银行流水等作为证据

申请人签注记录,可留连续的签注、首次入境小白条,建议用一段时间在香港连续居住8个月以上作为证据

申请人是否有在按时在香港缴税,可留税单作为证据

总之,证明你能为香港社会、香港经济做出了贡献或者证明和香港有密切联系,相关审核人员都会酌情考虑。

如果实在无法到港,或由于疫情、工作不方便,可以提交解释说明信,证明自己即使不在香港但依然有联系,内容要包括:不在HK的原因、是否有惯性住所、家庭主要成员是否在HK居住(包括配偶及子女)、是否受雇于本地的公司、是否按时报税、是否有合理收入以维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等等。那保留上文中提到的证据就是非常重要的。

不常住香港其实只要材料准备充分,一样也可以拿永居!除此之外,申请人还可以从解释材料入手,让入境处看到你想要拿永居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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