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6名男子和2名小学生发生性关系,却无一人入狱……

下着倾盆大雨的去年某日,在韩国春川地方法院江陵分院前聚集了30多个女性·儿童人权团体。他们举着”性交易是犯罪”、”儿童和青少年性交易是性剥削”的手牌,谴责了法院的判决。

 

事情的起因是因为去年5月,6名20~40多岁的男性,向在SNS上遇到的2名小学生提议进行性交易,并发生了性关系。

 

他们以现金或高价游戏机为代价,诱惑两名小学生进行了性交易。当时受害儿童的年龄只有13岁。加害者们互相不认识,职业有师范生、公务员、个体户等。

 

他们给受害儿童发短信诱骗说:”来我这里打工,我给你零花钱。” 虽然通过对话,这些男性加害者已经得知对方是13岁小学生的事实,但他们却丝毫不在意。

 

按照韩国法律,被移交审判的人涉嫌强奸未成年人、违反青少年性保护法等,最高可判处10年有期徒刑、5000万韩元罚款的重罪。检察机关对这6人的刑期合计为78年。

 

但是韩国法院却在一审中抽了大疯,最终6人中没有一人入狱,全部免遭刑法。

对于检察机关提出的“男性加害者们在实施性犯罪之前,就已经知道对方是13岁未成年,却依旧进行了性犯罪。” 这一条指控,法院给出了解释。

 

法院表示量刑的理由是,加害者们与受害儿童中的一人达成了协议,并且加害者们的性行为其实是得到了13岁小女生的同意,因此他们看起来没有做出违反受害者意愿的行为。

 

据悉,两名受害者中没有达成协议的一名受害者的父亲A某对媒体表示了他的愤怒:“我不接受什么保证金赔偿金,我只请求严惩他们!” 并对检察机关提出了上诉。

 

受害者父亲A某还接着说道:”受害者方面不原谅,法官为什么随意做出判断呢?我从头到尾都没有和加害者达成协议,我对法庭说我不需要那笔钱,请严惩他们,可是一年多了,又是上新闻又是写请愿书,我能做的都做了,罪犯们还是在逍遥法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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