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纸坊、庙山、大桥、藏龙岛
2023年秋季小学入学公告发布
包含学区范围哦
赶紧来看
2023年秋季纸坊城区小学入学公告
为确保2023年秋季纸坊城区一年级新生入学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实施,根据市、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01
入学年龄
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可登记入学。
02
入学方式及条件
(一)对口就近入学
1.房户合一,即适龄儿童户籍和其父母房产地址一致,可在服务范围内对口小学就近入学。
提供: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自建房证明材料或还建协议等)及入住材料。
2.房户不一致。
(1)适龄儿童户籍在江夏区,其父母房产在江夏区纸坊,户籍地址和房产地址不一致,可在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入学,或申请在父母房产所在地对口小学就近入学。
提供: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自建房证明材料或还建协议等)、入住材料、户籍地入学通知书(须回户籍所在地登记并领取当地入学通知书)。
(2)适龄儿童户籍不在江夏区,但其父母房产在江夏区纸坊,可申请在其父母房产所在地对口小学就近入学。
提供: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自建房证明材料或还建协议等)、入住材料、户籍地入学通知书(须回户籍所在地登记并领取当地入学通知书)。
说明:a.本公告中房产指普通住宅,不含商业用途或经营用途的写字楼、商铺、厂房等。房产所有人为适龄儿童父母。
b.入住材料指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的水电气网等缴费凭证。未交付使用或已交付但未入住的房产,不作为对口就近入学的依据。
c.适龄儿童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居住在一起,同时适龄儿童的父(母)为独生子女并且在纸坊城区无住房的,如能提供父(母)独生子女证和房管局出具的父母双方在纸坊城区无房材料,其子女可以依祖父母(外祖父母)所有的房产对口就近入学。
(二)统筹安排入学
1.非本市户籍随迁子女及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其父(母)持有江夏区纸坊居住证(有效期内),由纸坊街道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入学。
提供: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父(母)在江夏纸坊的居住证。
2.落户江夏纸坊的留汉大学生,其子女入学由纸坊街道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入学。
提供: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
说明:没有办理居住证或居住证还在办理过程中,其子女不符合在纸坊城区接受义务教育条件,不能在纸坊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就读,需回户籍地登记入学。
(三)符合义务教育入学优待政策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03
实施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平台登记注册
1.平台登记。符合以上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均应使用《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学籍一体化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招生平台”)进行新生招生登记注册。电脑端建议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
2.登记注册时间:2023年5月5日0时至2023年5月20日24时。
3.温馨提示:
(1)选择进入区级页面,请仔细阅读“政策规定”“平台操作一图看懂”“常见问题”“使用手册”等内容,并根据操作步骤提示逐一完成“登录注册”“填写信息”“确认提交”,按提示上传相关资料 。登记的信息在第一次提交后只能修改一次,请慎重填写并仔细核对,如确需修改,请再次登录后在填写信息页面点击【修改信息】,修改完成后点击【提交信息】,修改确认后将不能再次修改信息。
(2)上传到入学招生平台中的各类证件必须采用原始证件拍照或扫描,不得使用复印件拍照,且需保持页面完整、清晰,具有较强的辨识度,以免影响学生正常入学。
(3)请家长诚信填报各类信息,因信息填写不准确或填报虚假信息、提供假证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填报人承担。
(二)现场复核资料登记
家长完成网上平台登记注册之后,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到对口学校或纸坊街道教育总支进行现场资料复核。
1.符合对口就近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请家长携带相关资料直接到对口小学复核登记。(详见后面的划片范围)
复核登记时间:5月18日—5月21日
2.符合统筹安排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请家长携带相关资料到纸坊街道教育总支(文化路纸坊街道办事处对面)复核登记。符合登记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纸坊地区各公办小学学位富余情况,统筹安排到纸坊城区或周边小学就读。家长不能选择其子女就读学校。
复核登记时间:6月2日—6月4日
(三)查看审核结果
6月20日后,可登录入学招生平台查看审核结果。
(四)查看入学安排
7月1日—2日,请家长到学校门口查看公示名单,或登录平台查看学生录取信息。
(五)领取入学通知书
7月3日,请家长到新生录取小学领取《入学通知书》。
(六)新生补录
符合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进行登记的新生,统一于8月25日—30日到区教育局补办手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04
划片范围
1.一小
(1)龙井路以东—文化大道以西—兴新街以南—纸坊大街以北;
(2)纸坊大街以南—宁安路以东—滨湖春天小区以西(含滨湖春天小区);
(3)青龙山林场。
2.二小
(1)兴新街以南—龙井路以西—老武装部以东—纸坊大街以北;
(2)纸坊大街以南—宁安路以西—三潭路世纪华庭小区西边路为界;
(3)兴新街以北—古驿道以西—熊廷弼街(路)以南—新北路以东。
3.三小
(1)熊廷弼路以南—新北路以西—兴新街以北;
(铁路以西,以畔山御景小区为划分线,畔山御景以南为三小招生区域,以北为实验小学招生区域)
(2)兴新街以南—老武装部以西—纸坊大街以北;
(3)纸坊大街以南—三潭路世纪华庭小区西边路为界。
4.齐心小学教育集团
江夏大道以东—纸坊大街以北—江花大道以西—大花山以南
5.明熙小学教育集团
(1)江夏大道以西—纸坊大街以北—北华街以南—文化大道以东。
(2)兴新街以北—沙羡街以南—古驿道以东—文化大道以西。
6.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1)谭鑫培路以南—武昌大道以东—北华街以北—文化大道以西
(2)谭鑫培路至八分山福泽街以南—武昌大道以西—畔山御景小区以北(含畔山御景小区)
(3)北华街以南—武昌大道以东—熊廷弼路以北—古驿道以西
(4)北华街以南—古驿道以东—沙羡街以北—文化大道以西
(5)北华街以北—兴苑街以南—江夏大道以西—马山路以东
(6)文化大道以东—谭鑫培路以南—马山路以西—北华街以北
备注:上列(1)(2)(3)(4)范围属于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招生范围。上列(5)(6)范围,家长可自愿选择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古驿路校区或东湖路学校就读。
7.东湖路学校
(1)江夏大道以西—谭鑫培路以南—马山路以东—兴苑街以北
(2)北华街以北—兴苑街以南—江夏大道以西—马山路以东
(3)文化大道以东—谭鑫培路以南—马山路以西—北华街以北
备注:①上列范围(1)是东湖路学校一年级招生范围。上列(2)(3)范围,家长可以自愿选择在东湖路学校或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古驿路校区就读。
②本届一年级新生在东湖路学校分校区入学就读,地址:江夏区纸坊街花山社区东湖路2号(江夏区住建局综合楼)。
8.文化路小学
(1)武昌大道以东—谭鑫培路以北—污水处理厂以西—星光大道以南;
(2)武昌大道以西—谭鑫培路至八分山福泽街以北—星光大道以南;
9.东林小学(特校)
(1)纸坊大街以南—滨湖春天小区以东(不含滨湖春天小区);
(2)东林村。
10.新华联青年城、花山郡片区属于庙山招生范围。
2023年秋季庙山园区小学入学公告
为确保2023年秋季庙山园区一年级新生入学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实施,根据市、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01
入学年龄
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可登记入学。
02
划片范围
以“四环线”为界,“四环线”以南的适龄儿童在庙山小学就读,“四环线”以北的适龄儿童在庙山二小就读。
03
入学方式及条件
(一)对口就近入学
1.房户合一,即适龄儿童户籍和其父母房产地址一致,可在服务范围内对口小学就近入学。
提供: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自建房证明材料或还建协议等)及入住材料。
2.房户不一致。
(1)适龄儿童户籍在江夏区,其父母房产在庙山园区,户籍地址和房产地址不一致,可在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入学,或申请在父母房产所在地对口小学就近入学。
提供: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自建房证明材料或还建协议等)、入住材料、户籍地入学通知书(须回户籍所在地登记并领取当地入学通知书)。
(2)适龄儿童户籍不在江夏区,但其父母房产在庙山园区,可申请在其父母房产所在地对口小学就近入学。
提供: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自建房证明材料或还建协议等)、入住材料、户籍地入学通知书(须回户籍所在地登记并领取当地入学通知书)。
说明:a.本公告中房产指普通住宅,不含商业用途或经营用途的写字楼、商铺、厂房等。房产所有人为适龄儿童父母。
b.入住材料指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的水电气网等缴费凭证。未交付使用或已交付但未入住的房产,不作为对口就近入学的依据。
(二)统筹安排入学
1.非本市户籍随迁子女及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其父(母)持有是园区居住证(有效期内),由庙山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入学。
提供: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父(母)在庙山园区的居住证。
2.落户庙山园区的留汉大学生,其子女入学由庙山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入学。
提供: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
说明:没有办理居住证或居住证还在办理过程中(截止时间为8月31日),其子女不符合在庙山园区接受义务教育条件,不能在庙山园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就读,需回户籍地登记入学。
04
实施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平台登记注册
1.平台登记。符合以上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均应使用《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学籍一体化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招生平台”)进行新生招生登记注册。电脑端建议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
2.登记注册时间:2023年5月5日0时至2023年5月20日24时。
3.温馨提示:
(1)选择进入区级页面,请仔细阅读“政策规定”“平台操作一图看懂”“常见问题”“使用手册”等内容,并根据操作步骤提示逐一完成“登录注册”“填写信息”“确认提交”,按提示上传相关资料 。登记的信息在第一次提交后只能修改一次,请慎重填写并仔细核对,如确需修改,请再次登录后在填写信息页面点击【修改信息】,修改完成后点击【提交信息】,修改确认后将不能再次修改信息。
(2)上传到入学招生平台中的各类证件必须采用原始证件拍照或扫描,不得使用复印件拍照,且需保持页面完整、清晰,具有较强的辨识度,以免影响学生正常入学。
(3)请家长诚信填报各类信息,因信息填写不准确或填报虚假信息、提供假证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填报人承担。
(二)现场复核资料登记
家长完成网上平台登记注册之后,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口学校或庙山教育总支进行现场资料复核。如因特殊原因在网上平台登记不成功的,家长请向现场工作人员说明。
1.符合对口就近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请家长携带相关资料直接到对口小学复核登记。
复核登记时间:5月18日—5月21日
2.符合统筹安排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请家长携带相关资料到庙山教育总支(原庙山管委会进门左边三楼)复核登记。符合登记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庙山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学校就读,家长不能选择其子女就读学校。
复核登记时间:6月2日—6月4日
(三)查看审核结果
6月20日后,可登录入学招生平台查看审核结果。
(四)查看入学安排及领取入学通知书
7月1日—3日,登录平台查看学生录取信息或请家长到学校门口查看公示名单并领取入学通知书。
(五)新生补录
符合对口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进行登记的新生,统一于8月25日—30日到对口小学补办手续;符合统筹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进行登记的新生,统一于8月27—28日到庙山教育总支补办手续,由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入学。(原庙山管委会进门左边三楼)
(六)入学教育
8月30日(周三)9:00前,一年级新生由家长对照分班名单与学生一起到班,由班主任对新生及家长进行入学教育。
(七)学生异动
2—6年级转入学生的要求与一年级新生入学条件一致,带齐《学生素质报告册》、假期作业、户口簿、房产证、租房合同、庙山园区居住证等。符合房(房产)户(户籍)合一条件的8月25日—28日到对口小学办理转学手续。房(房产)户(户籍)不一致的和居住证的8月25—28日到庙山小学登记,由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入学。
温馨提示:带齐原件及复印件,并将复印件装订在一起,注明家庭住址及父母联系电话。
2023年秋季大桥园区小学入学公告
根据市、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充分保障适龄儿童的合法权益,确保2023年秋季大桥园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实施,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01一年级新生入学
(一)年龄范围
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方可登记入学。
201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未满6周岁,不能入学。
(二)入学方式
1.对口就近入学。按照《义务教育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可在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对口小学入学,或申请在父母房产所在地对口小学就近入学。
提交资料:户籍和住房一致的,提供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自建房证明材料或还建协议等)、入住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提供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自建房证明材料或还建协议等)、入住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户籍地入学通知书(须回户籍所在地登记并领取当地入学通知书)
说明:a.本公告中房产指普通住宅,不含商业用途或经营用途的写字楼、商铺、厂房等。房产所有人为适龄儿童父母。
b.入住材料指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的水电气网等缴费凭证。
c.未交付使用或已交付但未入住的房产,不作为对口就近入学的依据。
d.适龄儿童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居住在一起,同时适龄儿童父(母)为独生子女并且适龄儿童父母在大桥园区无住房的,如能提供父(母)独生子女证和房管局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材料,其子女可以依祖父母(外祖父母)所有的房产对口就近入学。
因大桥园区征地拆迁等特殊原因造成家长搬出原居住地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原房产所在地服务范围内学校登记入学。
2.统筹安排入学。符合下列条件的,统筹安排入学。
(1)适龄儿童非本市户籍,其父母在大桥园区租住的。
提交资料: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租房合同(另附房东房产证书复印件、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产权人联系方式)、父(母)在大桥园区的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没有办理居住证或居住证还在办理过程中,其子女不符合在大桥园区接受义务教育条件,不能在大桥园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就读,需回户籍地登记入学,以免影响孩子正常入学。
(2)落实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政策,凡已办理户籍由外地迁入大桥园区的大学生,其子女户籍未随迁并且在大桥园区租住的。
提交资料: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租房合同(另附房东房产证书复印件、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产权人联系方式)的原件和复印件。
(3)在大桥园区租住的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
提交资料: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租房合同(另附房东房产证书复印件、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产权人联系方式)、父(母)在大桥园区的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符合上述3类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大桥园区各公办小学学位富余情况,统筹安排到康宁路学校、实验小学军运村校区就读。家长不能选择其子女就读学校。
3.入学优待政策:符合义务教育入学优待政策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三)实施办法及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4月底—5月5日。
2.网上平台申请入学登记阶段:5月5日0时至5月20日20时。符合以上对口就近入学或统筹安排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均应使用《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学籍一体化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招生平台”)进行新生招生登记注册。电脑端建议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
(1)选择进入区级页面,请仔细阅读“政策规定”“平台操作一图看懂”“常见问题”“使用手册”等内容,并根据操作步骤提示逐一完成“登录注册”“填写信息”“确认提交”,按提示上传相关资料 。登记的信息在第一次提交后只能修改一次,请慎重填写并仔细核对,如确需修改,请再次登录后在填写信息页面点击【修改信息】,修改完成后点击【提交信息】,修改确认后将不能再次修改信息。
(2)上传到入学招生平台中的各类证件必须采用原始证件拍照或扫描,不得使用复印件拍照,且需保持页面完整、清晰,具有较强的辨识度,以免影响学生正常入学。
(3)请家长诚信填报各类信息,因信息填写不准确或填报虚假信息、提供假证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填报人承担。
3.现场提交资料登记时间:
(1)对口就近入学登记时间:符合对口就近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5月18日—5月21日到对口学校提交登记资料;对口的学校详见后面的划片范围。
(2)统筹安排入学登记时间:符合统筹安排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6月2日—6月4日期间到文化大道中学办公楼一楼的小会议室提交登记资料(学校地址:大桥现代产业园湖景北路君悦府小区售楼部旁)。
4.查看招生平台审核结果时间:6月20日后,家长可登陆入学招生平台查看审核结果。
5.招生学校公示招生名单及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7月1日—7月2日。
6.新生凭《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时间:8月29日—30日。
7.处理遗留问题时间:8月25-30日,符合招生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进行登记的新生,到大桥教育总支补登,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大桥园区公办小学入学。
(大桥教育总支地址:大桥现代产业园办公楼九楼)
(四)划片范围
1.大花岭小学
京广线以东、湖景北路以南、星光大道以北的大桥区域,不含汤逊湖壹号小区、菩提苑小区、福志友缘小区、金悦府小区、联投龙湾一、二、三期小区。
2.文化大道小学
汤逊湖壹号小区、菩提苑小区、福志友缘小区、金悦府小区、联投龙湾一、二、三期小区。
3.康宁路学校
京广线以西、兴军路-黄家湖东路以南、星光大道以北的大桥区域,含何家湖村、豹山村、龚家铺村、邢远长村、柏木岭村西片还建小区、工业园及区域楼盘。
4.实验小学军运村校区
京广线以西、兴军路-黄家湖东路以北的大桥区域,含柏木岭村未拆迁区域及还建小区一期、二期。
说明: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4:30—17:00之间。
02
二至六年级学生转学
1.符合“房(房产)户(户籍)合一”条件的学生申请转入对口学校,学校必须接收。家长8月26日直接到对口学校教务处提交申请资料,现场进行登记转入。
提供资料:户口本(户主页、学生页)、房产证或购房合同(需提供入住证明材料)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孩子的素质报告册、国网学籍证明(在原就读学校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
2.房户不一致,或只有居住证的的学生申请转入大桥园区小学就读,需提交相关资料,由申请转入学校根据2-6年的学位情况研究后决定是否接收。
家长提交申请转学资料时间:7月6日
提交申请转学资料登记地点:大桥教育总支(大桥现代产业园办公楼九楼903室,)
提供资料:户口本(户主页、学生页)、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居住证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孩子的素质报告册、国网学籍证明(在原就读学校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
各学校通知家长办理结果时间:8月28日(由各学校教学处电话通知家长是否接收)
2023年秋季藏龙岛园区小学入学公告
为确保2023年秋季藏龙岛园区一年级新生入学和二至六年级学生转学工作平稳、有序实施,根据市、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01
入学年龄
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可登记入学。
02
入学方式及条件
(一)对口就近入学
1.房户合一。即适龄儿童户籍和其父母房产地址一致,可在服务范围内对口小学就近入学。
提供: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自建房证明材料或还建协议等)及入住材料。
2.房户不一致。
(1)适龄儿童户籍在江夏区,其父母房产在藏龙岛,户籍地址和房产地址不一致,可在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入学,或申请在父母房产所在地对口小学就近入学。
提供: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自建房证明材料或还建协议等)、入住材料、户籍地入学通知书(须回户籍所在地登记并领取当地入学通知书)。
(2)适龄儿童户籍不在江夏区,但其父母房产在藏龙岛,可申请在其父母房产所在地对口小学就近入学。
提供: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自建房证明材料或还建协议等)、入住材料、户籍地入学通知书(须回户籍所在地登记并领取当地入学通知书)。
说明:a.本公告中房产指普通住宅,不含商业用途或经营用途的写字楼、商铺、厂房等。房产所有人为适龄儿童父母。
b.入住材料指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的水电气网等缴费凭证。未交付使用或已交付但未入住的房产,不作为对口就近入学的依据。
c.适龄儿童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居住在一起,同时适龄儿童的父(母)为独生子女并且在藏龙岛无住房的,如能提供父(母)独生子女证和房管局出具的父母双方在藏龙岛无房材料,其子女可以依祖父母(外祖父母)所有的房产对口就近入学。
(二)统筹安排入学
1.非本市户籍随迁子女及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其父(母)持有江夏区藏龙岛居住证(有效期内),由藏龙岛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入学。
提供: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父(母)在江夏藏龙岛的居住证。
2.落户江夏藏龙岛的留汉大学生,其子女入学由藏龙岛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入学。
提供: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
说明:截止8月31日,没有办理居住证或居住证还在办理过程中,其子女不符合在藏龙岛园区接受义务教育条件,不能在藏龙岛园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就读,需回户籍地登记入学。
03
入学登记实施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平台登记注册
1.平台登记。符合以上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均应使用《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学籍一体化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招生平台”)进行新生招生登记注册。电脑端建议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
2.登记注册时间:2023年5月5日0时至2023年5月20日24时。
3.温馨提示:
(1)选择进入区级页面,请仔细阅读“政策规定”“平台操作一图看懂”“常见问题”“使用手册”等内容,并根据操作步骤提示逐一完成“登录注册”“填写信息”“确认提交”,按提示上传相关资料 。登记的信息在第一次提交后只能修改一次,请慎重填写并仔细核对,如确需修改,请再次登录后在填写信息页面点击【修改信息】,修改完成后点击【提交信息】,修改确认后将不能再次修改信息。
(2)上传到入学招生平台中的各类证件必须采用原始证件拍照或扫描,不得使用复印件拍照,且需保持页面完整、清晰,具有较强的辨识度,以免影响学生正常入学。
(3)请家长诚信填报各类信息,因信息填写不准确或填报虚假信息、提供假证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填报人承担。
(二)现场复核资料登记
家长完成网上平台登记注册之后,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到对口学校或藏龙岛教育总支进行现场资料复核。如因特殊原因在网上平台登记不成功的,家长要在现场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
1.符合对口就近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请家长携带相关资料(户口本和房产证还需要复印件)直接到对口小学复核登记。(详见后面的划片范围)
审核登记时间:5月18日—5月21日
2.符合统筹安排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请家长携带相关资料(户口本和居住证还需要复印件)到藏龙小学复核登记。符合登记条件的适龄儿童由藏龙岛教育总支根据藏龙岛园区各公办小学学位富余情况,统筹安排到藏龙岛园区或周边小学就读。家长不能选择其子女就读学校。
复核登记时间:6月2日—6月4日
(三)查看审核结果
6月20日后,可登录入学招生平台查看审核结果。
(四)查看入学安排,领取入学通知书
7月1日–2日,请家长登录平台查看学生录取信息,或到学校门口查看公示名单,并领取入学通知书。
(五)新生补录
符合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进行登记的新生,补办手续时间为8月25日—26日。属于对口就近入学的,到对口学校补办手续;属于统筹安排入学的,到藏龙中学办公楼二楼会议室补办手续,由藏龙岛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入学。
04
二至六年级学生转学
1.转入条件:2—6 年级学生申请转入,房(房产)户(户籍)合一的对口入学;其他的(房户不一致、持有藏龙岛居住证)由学校视学位情况而定,不能因为学生转入而新增大班额。
2.转学登记审核时间:7月8—9 日到准备转入的学校登记审核。需要提交材料:房户合一和房户不一致的,家长带《学生素质报告册》、户口簿、房产证;持有藏龙岛居住证的,家长带居住证、《学生素质报告册》、户口簿、租房合同。
3.办理转学手续时间:8月27日—28日。
温馨提示:带齐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将复印件装订在一起,注明家庭住址及父母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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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片范围
江夏开发区藏龙岛高新技术产业园两所小学划片界线为:杨桥湖以北,流芳路以西为藏龙二小招生范围;其它区域为藏龙小学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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