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幼儿园校车与货车相撞,校车司机离世、多名儿童受伤!

2023年10月9日,广东湛江廉江市高桥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令人痛惜!一辆幼儿园校车与一辆货车相撞,造成多名儿童受伤,校车司机不幸离世。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担忧。

01  事件概况

根据网友发布的行车记录视频,一辆印有金贝乐幼儿园字样的校车,在从路口驶入主路时,与一辆在主路行驶的货车相撞,在被推行数米后,停在了路旁,路旁的树木及电线杆被撞倒。

见状,路边的村民赶紧将车上的孩子救下,现场哭声一片,有人身上沾满了血迹,有人把孩子抱在怀中安抚……

记者从高桥镇人民政府获悉,涉事校车上共有18名儿童,1名老师,1名司机。其中,1名儿童骨折,另有儿童擦伤,老师肋骨骨折,校车司机伤情最重,已紧急送往廉江市就医,最终不幸离世。

02  警情通报

根据警情通报,事故原因是:校车司机左转驶入主干道时未避让直行车辆;货车超载且未按安全要求驾驶。

03  法律分析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根据《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应当让直行的机动车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本案中,校车司机未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合法驾驶车辆,对他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了威胁,其行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但因校车司机已经在事故中丧生,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

实际生活中,这样的行为应当引起我们的警惕,作为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更应承担起遵守交通规则的社会责任。

而对于货车司机谢某,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根据警方发布的情况通报,货车司机超载且未按安全要求驾驶,也存在明显的交通违法行为。

目前,对于货车司机的交通违法行为是否构成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警方仍在调查之中,如果货车司机的交通违法行为是本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那么他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将可能不限于行政处罚、民事赔偿责任,还包括刑事责任。

04  社会警示

对于这起事故,社会舆论充满了不同的声音:

一部分人认为,校车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因为校车司机在穿越路口时显然没有引起足够的注意和警惕,竟然在大货车驶来时,仍试图抢先驶入主路,这种驾驶行为是极端危险的。

另一些人则认为,事故的责任不应该全部归咎于校车。大货车所拉的货物本就重达数十吨,刹车制动距离本就更长,更应严格遵守法律,安全驾驶,绝不超载,最大程度避免事故发生。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交通安全牵系着万千家庭,牢记安全驾驶规则,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为家人和社会,牢筑交通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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