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黑龙江省教育厅近日印发《黑龙江省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十严禁”》
,严格治理违规征订、捆绑搭售、推销等行为,我市多所中小学校进行转发。这些规定涉及学校、教师、家长委员会及第三方机构,覆盖征订、购买、使用全流程。部分要点内容包括:
- 严禁目录外教辅进校,不得以“补充练习”“校本教辅”等名义变相增加目录外教辅;
- 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征订;
- 严禁家委会违规操作,学校不得默许、指使家委会代行教辅征订职责;
- 严禁线上违规征订,禁止通过小程序、家长群等发送教辅征订链接或支付信息;
- 严禁违规收费谋利,教辅材料费须单独收取并开正规票据,不得与学费、住宿费等合并收取……
详细规定如下,学校和家长务必注意!
1.严禁目录外教辅进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征订、使用或代购省教育厅推荐目录外的教辅材料,不得以“补充练习”“校本教辅”等名义变相增加目录外教辅。
2.严禁违规向低年级推荐:禁止向小学一、二年级学生推荐或代购任何教辅材料。
3.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征订:严格落实“自愿征订”原则,不得以“教学需要”等名义强制学生购买教辅,不得将教辅使用情况与学生评价、教师考核等挂钩。
4.严禁违规扩大征订范围:严格执行“一科一辅”要求,不得超出规定的学科、年级范围征订教辅;同一学科禁止重复征订多种教辅材料。
5.严禁家委会违规操作:禁止以“家长委员会”名义统一组织购买、使用教辅材料,学校不得默许、指使家委会代行教辅征订职责,确保征订责任主体明确。
6.严禁指定购买渠道:教师不得通过课堂讲解、作业布置、微信群聊等方式暗示、诱导学生到指定书店、网店或书商处购买教辅,不得与供应商达成排他性约定。
7.严禁捆绑搭售:征订教材或目录内教辅时,不得搭售练习册、试卷、课外读物、文具等无关商品。
8.严禁第三方进校推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校园开展教辅材料宣传、推荐和推销活动,学校不得为其提供场地、设备或信息等支持。
9.严禁线上违规征订:禁止学校协助第三方通过小程序、公众号、二维码、家长群等发送教辅征订链接或支付信息;不得开展线上代购、拼单等变相征订行为。
10.严禁违规收费谋利:教辅材料费须单独收取并开正规票据,不得与学费、住宿费等合并收取;学校统一代购时,不得加价、收取服务费或私设“小金库”;严禁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教师收受书商回扣、礼品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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